基金作为大众的投资品种,无论是在销售、分红等各个环节,都需要真真切切、明明白白。今天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就是要完善监管,将先前主要集中在对基金成立后的监管提前,在基金发行的过程中贯彻公开透明的原则,让所有的基金投资者处在一个公平的起点之上,避免在基金发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对大客户、关系客户进行让利的无序竞争行为,真正实现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对于基金管理公司来讲,规定中列示的较为详尽的“禁止”事项,则更是具有威慑性,这将促使他们集中精力、练好内功,靠真材实料,靠真正的创新力,来吸引投资者。
原《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组长 王连洲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对于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长远地规范、健康的发展基金市场具有重大的意义。应当说这个规定的出台,是及时的,是针对时弊的。
基金是个新生事物,投资者对它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因此采取强制的推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办法,揠苗助长,是有危害的,对这个行业将造成难以估计的危害。我们不能采取这种办法。我相信基金是一个好的产品,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它是专家运作,尤其是在激烈的竞争当中,各个基金管理机构、各个基金托管机构,只有提高你们的服务质量,加强自己的业务训练,我相信基金投资者会对你们有个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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