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开发银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了2002年第四期和第五期金融债券。其中,第五期100亿元20年期在我国超长期债券中首次赋予了投资人选择权。请看记者的报道。
这次面向银行间发行的20年期投资人选择权债券,投资人即可20年全程持有,也可选择在债券期满10年时,要求发行人以面值赎回。在这次的发行招标过程中,由于选择权的加入,20年期债券利率低于同时发行的10年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国家开发银行行长助理 高 坚
理论上说,它增加了一个选择权,这个选择权本身是有价值的。 这种债券主要的好处,是对投资人有一种保护,这个保护就是因为利率走势将来看不清楚,那么到时候它有一种灵活性可以选择。
这次在20年超长期债券中,增加投资人选择权,不仅降低了投资超长期债券的风险,同时也为我国债券市场增加了一个新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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