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证券》最新消息,日前,证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这个准则提出了一些新的披露要求。如首次明确了董事个人也要对年报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予以保证,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要求无法做出保证或有异议的董事单独陈述理由并发表意见;要求列示未参会董事的姓名。引入了控股股东概念,对控股股东的含义进行了描述性定义,并且要求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同时要求公司披露公司治理结构的情况,便于投资者更加清楚的了解公司运作状况。
另外,《年报准则》针对近两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求披露内容更加详尽,如委托理财、担保事项,董事薪酬以及公司主要客户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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