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者的违纪行为,企业有权作出罚款的决定,这是我国法律赋予管理者的合法权力。罚款金额一般由企业决定,但并不代表企业就可以随意订立罚款数额,它还要受相关法律的调整。
晚上6点是超市购买商品的高峰期,刚刚下班的上班族们,大都在这个时间逛超市,买一些生活必须品。这个时间,也是忙了一天的营业员们最容易出错的时候。
张芳:那天,我收到了一张两半了的一百元钱,让我放在收款机旁边,想等一会有时间的时候,我把它粘好,这样用着也方便。谁知一下子过来好几个顾客,我一忙就忘了,等我想起来时,钱已经没了。
超市对于收银员有一条规定:不得将收到的货款放在除收款机以外的地方。王芳的做法显然是违反规定的。再加上超市最近一段时间,接二连三的发生由于员工不按规章操作而错帐、丢钱的事情,经理决定严惩几位员工,张芳成为其中一名。
张芳:在工作情况汇报会上,经理宣布我们几个人处以10倍罚款,并从当月工资里直接扣除。我丢了100元钱,那么就罚我1000元钱。我想,虽然我的做法不规范,但单位的惩罚是不是重了点。我一个月工资1200元,一下扣了1000元,让我下个月怎么生活呀!
律师:在本案中,劳动者违反单位的规定,并且造成了公司经济损失是属违纪行为,单位可以对其作出罚款处理。但像张芳所在的单位作出的这项10倍罚款的决定,明显处理过重。职工的工资每月只有1200元,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且直接从当月工资里扣除,这不合情理,也不合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员工的处罚,一般不得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提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十六条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