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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大龄失业人员有了“定心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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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有一大批富余人员和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年龄偏大,技能单一,通过劳动力市场就业相对比较困难。为解决这部分人的就业和基本生活问题,鼓励用人单位招用这些困难群众,宁波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对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市政府一次性为他们缴纳了失业之日起至法定退休日这段时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他们解除了后顾之忧。同时也增强了他们通过市场就业的竞争力。据了解,一些用人单位已将招工的年龄限制放宽至5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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