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是一种客观规律,由于竞争导致的企业出现问题,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不可避免。这就需要每个打工者要有维权意识,并懂得如何及时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采访中我们发现,有些进城务工人员在春节时放弃了和家人的团聚,而是选择了在异乡继续打工,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加班得到多少加班费是合理的,甚至有些人在被拖欠工资时拿不出充足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有了充足的证据,就应该及时的去有关部门咨询,申报自己的情况,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会通过合理的渠道维护受害人的权益。
外来用工的企业非常集中的地区,在如何避免欠薪行为的发生和维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上,政府和劳动部门都在进行着积极的探索和努力。
王凤英是来东莞的打工者,在即将回家时却有两个月的工资没有领到,她没有找劳动局,而是来到了当地的村委会反映情况。经过村委会的调解,王凤英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工资。
东莞市劳动局把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由市向镇村两级延伸,形成了三级劳动争议处理网络。这种方法,使在村调解办公室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占到了投诉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在深圳,处理欠薪的方法又有所不同,它们早在一九九七年就开始实施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如果打工者的工资被拖欠,他只需到劳动部门填一张申请表,就有可能在企业不能支付工资的情况下,优先从欠薪保障基金中领到工资。
它是采用强制与互助的原则,对用人单位筹集一定的基金,用于先行垫付打工者的工资,并对企业行使追缴权的一种保障制度。
在维护进城务工者的权益上,无论是东莞还是深圳,很多地区都在根据自己的用工特点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以减少企业欠薪行为的发生。我们相信不久的将来,进城打工者将会在更良好的环境中快乐的打工、生活。
(编导 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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