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厦门市现已形成新型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
厦门市副市长江曙霞今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称,该市自1997年以来,致力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厦门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各项医保改革制度和办法,制定了“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等多项全国首创的规定和办法,形成了涵盖多种制度多种层次的新型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
据介绍,为推进医保体制改革,厦门市专门成立了以市长朱亚衍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确保医改工作突出“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厦门特点”。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该市参保总人数39万多人,覆盖面约为八成四;医保基金到资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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