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已于2001年10月27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部长张文康11月16日在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会议上说,加快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的制订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建设,是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前要抓的主要工作。
据统计,我国职业病危害的人群覆盖面已经超出了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我国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和职业病患者的累计病例数均居世界首位,因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超过百亿元人民币。专家指出,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今后十来年,我国职业病发病将进入高发期,其主要特点是职业危害不断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从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
张文康指出,职业危害问题依然是威胁我国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颁布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有利于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经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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