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再遇到自身的健康没有保障或被侵犯、一些用工条件可能带来职业病时,不要着急,投诉去!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通过,河北省卫生监督所作为法定的职业病监督检查单位,为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的顺利实施开通了新的渠道。
据介绍,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近年来,发病率日趋上升,因粉尘、放射污染和有毒、有害作业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其危害程度远远高于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
对此,2001年冬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被通过,将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法,劳动者明确享有以下权利: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治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用人单位若因为劳动者依法行使以上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同时规定,职业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