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自1994年创建以来,已经走过了9个年头。在球市火爆的同时,少数球迷滋事事件时有发生。以下是职业联赛9年来情况较为严重的球迷滋事事件,中国足协在赛后都对相关赛区给予了处罚。
1995年4月15日、16日,甲A、甲B联赛首轮比赛中,多处赛区出现了观众向比赛场内投掷矿泉水瓶的现象,特别是广州、西安、长沙赛区情况较为严重。这3个赛区均受到中国足协通报批评。
1995年5月21日,济南泰山队主场与八一队的比赛中,部分观众向裁判员及客队队员投掷矿泉水瓶甚至砖头。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济南泰山俱乐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5000元罚款。
1995年7月30日,足协杯济南泰山队主场对北京国安队的比赛中,部分观众向场内及客队入口处投掷矿泉水瓶,致使国安队进出场受阻。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给予济南赛区警告、处以罚款1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
1995年10月14日,甲B联赛湖南莱孚队主场对火车头队的比赛中,有观众冲入场内,试图攻击裁判员;运动员退场时,火车头队球员被投掷物击中。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湖南莱孚俱乐部罚款10000元,湖南莱孚队被取消两场主场比赛资格。
1996年6月22日,甲B联赛河南建业队主场对佛山佛斯弟队的比赛中,部分观众向场内多次投掷矿泉水瓶,并有少数人在看台上燃烧废纸。中国足协对郑州赛区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
1996年6月23日,甲A联赛上海申花队主场对北京国安队的比赛中,一名观众翻越栏杆进入赛场,将客队的一名队员推倒。赛后又发生了个别观众向场内投掷矿泉水瓶,在看台上燃烧废纸以致引燃座椅的事件。中国足协对上海赛区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
1998年4月4日,甲B联赛江苏加佳队主场与陕西国力队的比赛中,数次出现观众向场内投掷矿泉水瓶的现象。比赛结束后,个别观众用矿泉水瓶攻击客队队员。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给予南京赛区通报批评、罚款10000元并限期整改的处罚。
1998年8月8日,甲B联赛陕西国力队主场与江苏加佳队的比赛中,少数观众以矿泉水瓶及砖石等物袭击客队球员,致使比赛两次中断。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给予西安赛区严重警告并向全国通报批评,同时处以罚款30000元,并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责令西安赛区限期整改。
1999年4月25日,在甲A联赛河南新乡赛区的比赛中,观众多次向场内投掷石块、矿泉水瓶,使比赛一度中断。中国足协给予该赛区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
1999年8月14日、15日,在甲B和甲A比赛中,西安和延边赛区的观众向赛场内投掷大量矿泉水瓶及杂物,严重地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分别给予两个赛区警告处罚,并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00年7月15日,甲B联赛陕西博华国力队主场与成都五牛国腾队的比赛结束后,上万名西安球迷聚集在体育场外,并有部分球迷在体育场外的交通要道制造事端。因为西安赛区制止球迷滋事不力,中国足协决定暂时取消西安承办全国足球甲B联赛陕西国力队主场比赛的资格,并给予罚款1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2000年8月6日,在甲A联赛沈阳海狮队主场与上海申花队比赛后,部分沈阳球迷向客队乘坐的大轿车投掷石块,将车窗玻璃砸破。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给予沈阳赛区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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