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西部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城市民用建筑爆破企业迅速崛起,“拆迁爆破”充满了巨大商机和高额利润。然而,在这个新兴行业“繁荣昌盛”的背后,私自发包、越级施工、违规经营以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混乱等等,也向人们展示着同行倾轧、不正当竞争的残酷现实。
手里没有“金刚钻” 却能揽到“瓷器活”
今年10月,成立仅仅一年半的青海协力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活动”,在没有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与西宁市城建开发总公司签订了爆破拆除西宁市一座7层商住楼的合同,具体运作由城建开发总公司下属的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
工程到手后,11月13日,在没有对原建筑设计图纸认真分析研究的情况下,协力公司为第一次爆破召开了“工作汇报会”,邀请负责工程发包的正华公司副总经理胡刚,以及青海金慧建筑公司总工程师田进慧参加。
会上,发包方负责人胡刚对不够施工资质的协力公司提出“原则上要求人工拆除六层、七层砖混结构后再实施爆破”的要求。
田进慧则发表意见认为,为了取得较好的爆破解体效果,不宜将六、七层人工拆除,否则上部重量减轻,会使定向倾倒有难度……还是一次性爆破较好。
随后,协力公司又向正华公司解释,一次性爆破拆除不仅能够确保爆破解体效果,安全系数也较人工拆除两层要高;以协力公司的技术水平完全有能力胜任此项爆破工程任务。
就这样,“专家”和发包方同意了事后被证明完全错误的《爆破方案》。而在此前,协力公司只爆破过两座锅炉房烟囱和一处景亭,根本没有爆破拆除楼房的经验和实力。
这印证了爆破行业的一句行话:没有不敢炸的,只有掏不起钱的。
11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协力公司合上了第一次起爆的闸门。一声巨响过后,炸药全部引爆,楼房却巍然未动,只是做过预处理的底层支柱受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
爆破失败,西宁市公安机关一方面勒令协力公司停止再次爆破,另一方面召集专家进行二次爆破的论证。
经过专家“会诊”,11月19日上午,协力公司加大药量,对这栋楼进行了二次爆破,但楼房坐落1层后非但没有倒下,反而成了向北倾斜近20度的“斜楼”。
斜而不倒,摇摇欲坠,使这座本来就已潜伏危险的商住楼成了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
经查,组织实施两次爆破的协力公司总工程师和《爆破方案》的设计者邱建宁根本不具备公安部门认定的爆破工程设计资格。公安机关做出了收回协力公司的《危险物品治安管理许可证》、停止继续爆破作业、24小时现场警戒、尽快解除险情、收缴剩余爆破物品等决定。
面对现状,邱建宁和协力公司总经理曹田广承认两次失败的根本原因是“没有认真分析建筑结构,设计方案严重有误”;“没有金刚钻,却揽了瓷器活,目前只能先采取机械拆除,排除险情,再采取人工拆除,等候有关部门处理”。
竞标只是走过场 “人工操作”才是真
没有“金刚钻”的三级企业,为何揽到了应该由二级以上资质企业才能做的“瓷器活”?
协力公司总经理曹田广和总工程师邱建宁向记者道出了真相,原来是“活动”了“上面”的原因。由于受到“压力”,在上次的工程被另一家同行公司“撬”走之后,城建开发总公司补偿性地将这座本不在爆破拆除计划的7层商住楼压价发包给了他们。
说到被“撬”走的工程,两人有些忿忿不平,却又无可奈何。原来,作为西宁市城市中心广场——新世纪广场拆迁项目,共有3栋商住楼采取爆破方式拆除,项目都由西宁市城建开发总公司发包。
“第一栋招标时共有3家爆破企业竞标。有一家爆破公司的老板招标前就胸有成竹地告诉我们,工程非他莫属。我们也感到竞标只是走走过场,便象征性地参与了一下。但另一家爆破公司却当了真,甚至不惜血本‘空运’来一位省外专家作顾问,但结果不出意料,仍是那家公司中标。”
“中标的那栋楼,第一次爆破也失败了,又经过两次重新爆破,才算交了差。后来的第二、三栋楼,我们才算和这家公司展开了较量,但100多万元的工程,连招标都省了,全靠‘人工’操作。大家‘各显神通’,没想到我们最终捞到了这根倒霉的稻草……”
对于他们的说法,有人认为反映了许多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法制经济,市场竞争必须在法制化轨道上进行,而目前在许多领域实行的暗箱操作、不正当竞争以及长官意志等,是导致腐败和各种事故的根源。同时也要看到,此次事故绝不能说是协力公司捞到根倒霉的稻草,而是捞稻草的人水性太差,即便此次他们侥幸逃生下次也难免要搭上性命。
建设公安各说理 爆破行业待规范
11月23日,记者再次来到“斜楼”现场,被公安部门取消使用爆破物品资格后,协力公司正在组织机械和人工拆除这栋“斜楼”。
记者到青海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采访协力公司企业资质时,有关人员答复说:协力公司的企业资质是三级。根据《爆破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他们只能爆破拆除低于五层的楼房、50米以下的烟囱。他们的行为属违规经营,越级施工。当谈到具体这该由谁监管时,他们说,爆破行业属于高危险特种行业,主要由公安部门监管。
那么,公安部门是如何监管的?西宁市公安局治安处副处长吕宝成说,他们只对炸药的流向及起爆后的公共安全负责,企业资质应该由建设部门监管,而且公安部门也没有懂行的专家……
另外,记者从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外省建筑施工企业进入青海省首先要办理入省登记手续,但与协力公司展开激烈竞争的那家外地公司入住青海两三年来,虽经多次通知,却一直没有登记。
一座本该在几天之前就应夷为平地的大楼,至今仍然斜立在原处,让人提心吊胆,尽管“肇事”的协力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但是,交叉管理、法规欠缺、监管不力,致使城市民用爆破行业市场混乱、漏洞重重,所有这些,是一家小小的民营公司堵得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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