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又不意外,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首批准入项目,就带来了对国人观念上的冲击——
3月21日,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率先向中国境内各类客户全面开办外汇业务。此举意味着经过银行业23年的逐步开放,我国老百姓开始直接体验来自外资银行的金融服务。然而,当第一批客户走进花旗银行的营业厅,在领略其间温馨气氛的同时,他们不无意外地被告知:在这里存款接受服务是要花钱的。
花旗银行规定,凡是月均存款总额低于5000美元的客户,每月需交纳6美元或者50元人民币的帐户管理费。
稍后获准全面开办外汇业务的汇丰银行,其高门槛策略与花旗银行相同。
外资银行上述做法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把自己主要的服务对象锁定在高端客户,亦即优质客户身上。在银行业的运营中,存在着一个“二八定律”,含义是80%的效益是由20%的客户创造的。外资银行将注意力对准那些创造了80%效益的20%的客户,用收费杠杆减少部分低质客户,能够节省有限的银行资源,更好更集中地为优质客户服务,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但是这种“惟利是图”的做法,让长期以来习惯了接受“全心全意为‘上帝’服务”的中国消费者产生了困惑。有媒体披露,上海一位市民日前状告花旗银行向小额储户收取费用,涉嫌歧视,要求赔偿。
这位上海市民认为,花旗银行对小额储户收费,事实上是意图将小额储户排除在服务范围之外,是对商业银行法定义务的逃避,也是对社会公众的侵权。
此事的最终结果还要等待法院受理并做出判决,然而,不管法院受理与否,或判决怎样,它至少凸显出部分消费者抵触“洋快刀”的不满心理。
此间专家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展开探讨。他们认为,花旗银行的收费服务是银行自己规定的,似乎无可厚非。中国既然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并且已经批准花旗银行在境内开办外汇业务,就应该允许它按照国际惯例办事。他们同时也提出,遵从世贸组织的对等原则,如果外资银行可以收费,那么同区域内的中资银行是否也可以享有收费的权利?反之,如果中资银行不能收费,而外资银行单方面收费,是否构成不公平竞争?此疑问与不久前“爱立信事件”中,中外银行是否可以同等受理“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论,有些类似。
一些业内人士则针对自身业务进行了反思。他们说,外资银行至少在经营理念方面可以让中资银行得到这样的启示:在商品经济环境中,银行首先是企业,不是福利机构,应该根据成本原则和效益追求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区别在于,外资银行衡量经营业绩的标准是税后利润,也就是效益利润。比起客户数量和存款规模,他们更重视客户结构和存款质量。中资银行一味揽存的结果,必然造成大量低质客户的产生。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几十元左右的户头占我国银行开户数的10%,有些甚至已成睡眠户。业内人士指出,银行的资源是有限的,无法满足所有客户的需求,占领所有市场。都想要就可能都得不到。如果听凭大量散户占据有限的资源,银行就不能集中精力为优质客户服务。况且银行是要进行成本核算的,它要考虑投入产出,什么划算做什么是利润最大化目标使然。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客户的持续增多,供求矛盾会越来越突出。许多地方出现的营业面积小、顾客排长队、柜面压力大等问题就是表现之一。那么,中资银行可否动用收费杠杆调节客户结构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业银行行长说,我国有我国的国情,中资银行也有中资银行的竞争方式和竞争优势。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有保护中小储户利益的责任和义务,这是由长期以来培养的双方关系和固有的意识决定的。收费这一步的迈出很困难,因为要考虑老百姓的接受程度和相关政策。
他说,当然,探讨一下“服务”的概念也是必要的。理论上讲服务是有成本的,所以也是有价的。但是,我们现在往往分不清“服务”和“奉献”的关系,或者说分不清企业的经营服务和社会机构的人道服务的关系。前些时候,某城市的一位顾客带着不足千元的18口袋硬币挨家找银行兑换,连遭拒绝,被媒体曝光。最后到底有一家储蓄所全体员工花了几天时间给他点清了事。此事在当时曾引起争论,双方各执一词,未有定论。
随后传出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正好与上面的故事“相映成趣”:一位卖服装的老板,每天在银行下班前,都拿着一堆零钱来存,第二天再提出几百元整票。他的确省了事,也省了会计出纳,而“全心全意服务”的银行职员,却天天加班加点。
这位商业银行行长说,今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作为企业,银行就应该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锱铢必较”,当属正常。这次由花旗银行收取服务费引起的争论,或许对廓清国人的认识,促进中资银行的发展,不无裨益。(张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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