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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难拿的房产证——关注商品房系列报告(六)  
07月15日 21:54

    主持人(翟树杰):位于广州市三元里的和润花园临近机场、火车站,交通十分便利,同时这里又是一个闹中取静的地方,所以很多人购房者看中了这里,以为这里能够让人在喧嚣城市中获得安宁,然而等他们住进了之后才发现,这里远远不是他们想象中的样子。

    和润花园已建成了七栋楼房,从96年开始销售,目前已经售出近百套,最早的一批住户已经入住近四年了,居住在经济发达繁华热闹的广州市中心,却经常停电停水。

    业主黄毅然:到现在这个时候,几年了,还是用那个临电临水,有时候在洗澡,把它擦得整个身体都是肥皂水,一停电水也没有了。我试过把这个矿泉水拿来洗澡。

    业主郑志明:临水临电就老是没水没电,我的冰箱也坏了两次,再一个我的小孩也小,临水临电的,就是有时候小孩撒屎撒尿,你没水去洗怎么办;再一个,大热天的,空调也开不了,风扇也开不了,我逼无奈,刚好芳村有个亲戚有一套空房子,就答应租借给我住。我从去年8月份就搬到那里去住,一直住在现在。

    记者:自己买了房还得租房?

    郑志明:对。

    记者:居住在这儿的业主告诉我们,这个地方是小区的配电房。这个配电房里面没有任何的设备,它完全是一个堆放杂物和工人们休息的地方。

    在这个小区里很多该有的设施都没有,配电房里没设备,楼道里没有消防龙头,好不容易看到一个看起来像模像样的邮箱,也只不过是个摆设,因为这里根本不通邮,业主一再找开发商,开发商总是这么说。

    广州和润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媛:没有足够的资金去转动出来。

    因为资金问题,开发商已经给住户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多麻烦,然而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开发商却使出了更为恶劣的一招。

    业主董吕华:这就是我们家203。我们的房子是99年买的,现在已经两年多了,面积一共120多平方米,全部都是一次性付款的,付了66万多块钱。

    这位业主以家人许燕晴的名义买了和润花园和兴楼二层的两套房,打通后就成了现在的家。

    董吕华:当时买房的时候,那个发展公司和润发展公司说交了钱就能办证,到现在两年多时间,什么证都没有,连个监证也没有,更不用说房产证了。

    在广州购房款交清后,应该很快就能办了房产证,两年多时间房产证还无影无踪,这中间会不会有什么问题,这让他们一家人心里不踏实。

    董吕华:去那边找,也是找不到主要的负责人,那么他们就是七推八推的。

    和他们一次性付款方式不一样的郑志明,由于经济条件所限,选择了按揭的方式,首付二十八万五交给开发商了,按揭手续却一直办不下来。

    业主郑志明:那些有关要办按揭的,那些交给银行的那些证明,都给了他,前后可以说是已经给了三四次吧。这样在以后的时间,我一直都给他催这件事情,但是他都采取什么,拖延,或者是经办人不在,到了后期说是丢了。

    后来住户们在一起交流,才发现了还有好些人都遇到了这种情况,开发商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房子有没有问题,大家都不清楚。按照广州市的有关规定,不论是办房产证还是办理按揭,都要先到广州市国土和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在购房手续和资料上有没有什么问题呢,我们根据业主提供的房屋编号进行了查询。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商品房交易科工作人员陈素珍:其中有一位业主,他的住房是和兴楼的二层CD单元,麻烦你帮我查一下这个CD单元。

    陈素珍:好的。

    在和兴楼C单元的资料上,我们看到的是买方名字是谭丽珍,D单元资料显示的买方名字是何燕敏,也就是说许燕晴的两套房子实际业主是谭丽珍和何燕敏。而郑志明的那套房子一栏中也赫然写着易声敏。而且三份资料显示的付款方式都是按揭。

    郑志明:五雷轰顶,因为毕竟我是平生第一大笔的投资,投资在房子上。毕竟说买这个房子不容易,靠父母的那一点不多的那一点工资,靠单位的借款,靠弟妹的借款才买这房子。这钱可以说是血汗钱。

    董吕华:你说吃饭都想着房子不是自己的,睡觉想着房子还不是自己的,所以说这房子到时候何年何月才是自己的,花了那么多钱,也是感到这种很恼火的样子。

    为什么一套房子,会冒出来两个业主,谁是房子真正业主呢,也许只有开发商才最明白。

    记者:有一些业主在你们这买了房,但是在国土局的被备案中间,却发现他们买的房子却是别人的名字,比如说有一个叫许燕晴这样的一个业主,她买的房子上面的名字是何燕敏和谭丽珍。我想问一下何燕敏和谭丽珍是什么人,是哪儿的?

    广州和润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媛:何燕敏和谭丽珍是我们公司的职工。

    记者:那么还有一个叫易声敏的,易声敏是哪儿的?是谁呢?

    马媛:易声敏是我们职工的一个家属。

    记者:现在的事实就是一套房子有两个业主,这是怎么回事呢?

    马媛:因为当时是这样的,就是在房地产开发早期,我们和润花园通过政府的正当手续,取得预售证以后呢,当时是楼花。我们当时就是通过职工内部的名义,去向(银行)认购了一部分房子。

    记者:这样的话,是不是意味着这样的一套房子,就被卖了两次?

    马媛:应该来讲,我觉得一套楼我们真正卖的只是一个业主,前面那一套就是卖给内部职工认购的这种情况,我理解成仅仅当时是我们开发商由于早期开发到一定的程度,资金有困难的时候,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一种方式。

    在和润发展公司,我们看到了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内部协议,协议上明确写着“甲方出资,乙方出名”,也就是公司以职工的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比如许燕晴的房子是66万,公司让谭丽珍和何燕敏充当购房人向银行办理70%的按揭,这样银行就一次性地给他们两人贷款45万元,他们两人应该在以后20年中,每个月向银行连本带息还款3千元左右。由于公司和职工有协议在先,这个房子并不是真正卖给他们,所以公司承担每个月3千元的还款,拿走45万元的贷款,然后他们再把房子卖给现在的业主许燕晴,又拿到66万元,这样一套房子开发商就得到了111万元。

    记者:那你们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从银行套取的钱是多少?

    马媛:银行贷款给我们是410万。

    记者:那你把房子再卖给现在的这些业主,这个中间收到的现金是多少?

    马媛:我们现在收到的是315万。

    这样开发商通过重复销售这种手法,获取了700多万元的资金。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到,这样重复销售的房子一共有13套,这也就是为什么郑志明迟迟办不成按揭,而许燕晴拿不到房产证的真实原因了,因为这些房子早就办过按揭,抵押给银行了。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沈建忠:这个情况,应该是一种骗贷行为,将来这个引起金融风险,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第二个就是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证。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陈国榤:如果这个发展商,如果他要是卷款逃跑的话,那这个对银行的损失就更大,他没有办法他只能承受这套房子。他的钱是收不回来了,承受这套房子。但是承受这个房子还面对一个什么问题,这套房子已经给业主住进去了,那么将来这套房子究竟归谁,又产生了一系列的纠纷。

    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的问题而采取的不法操作,不仅给银行造成风险隐患,更使购房者的利益造到了极大的损害。对于小区所有的住户来说,开发商资金不足,造成设施不完善,使得他们的生活非常不方便。而对于开来了重复销售的房子的这些业主来说,花了钱却不能真正成为房子的所有者。而这一切现在的业主在购房时完全不知道,为了不让购房者察觉,他们要买的房子已经被按揭过,开发商极力地鼓励他们现金购房。

    业主周天琳:最开始还是想按揭,那个售楼的小姐就讲,她说我们现在有一种方法,叫做分期免息付款,就是说你这不用付银行这部分利息,我们当时跟她定的这是分四期(付给开发商),我们觉得这个也可以接受。

    同时开发商利用了一些购房者经验不足,购房知识欠缺的现实,在契约上做手脚。

    周天琳:我们在合同上签了字,要求给一份给我们留底,我们双方互相有一份,他就是不给,他说给你也没有用,给个复印件我也行,复印件也不肯给。所以我马上就把那个合同号抄起来。

    由国土和工商部门共同制定的房地产预收契约,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配套的,一套房子只有一个合同,而且合同的编号已经在预售许可证上注明。周天琳抄下来的合同号码,根本不是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号码,显然她签订的合同是假的,因为真正的合同已经在开发商办理银行按揭时已经使用过了。

    广州市和润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媛:第一次买卖是我们公司自己的那种内部运作,这种情况在房地产行业,由于资金情况比较紧张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开发公司用这样的方式,这只是开发过程中的一种短暂的一种行为。

    业主郑志明:套取现金去滚动发展什么什么的,说是一种行规,我说再怎么行规,你也不能以损害我们消费者的利益为基础吧。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沈建忠:骗取银行的贷款,是一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一种行为,是决对不允许的,发现了一定要严厉打击的。

    主持人(翟树杰):应该看到,和我们节目中类似的这种破坏市场秩序的违规操作,在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中并不显见,这在目前我国商品房买卖中,成为许多纠纷的主要根源之一。日前,国家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工商总局等7个部委联合下发通知中,就明确规定,在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中,要把重点放在对开发、建设、经营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上,对于出现问题的地方,不仅要严肃查处企业的行为,还要追究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责编:王京 来源:央视国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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