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昨天发布了关于24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价格的通知,对包括利福平、阿司匹林、维C注射剂在内的药品规定了最高零售价格。
据了解,这24种药的新价格从8月5日开始执行。其中,10种甲类药包括利福平、双氢青蒿素、阿司匹林、盐酸普鲁卡因注射剂、维生素C注射剂、盐酸二甲双胍、甲巯咪唑、枸橼酸喷托维林、硝酸甘油、尼群地平等。另外14种属乙类药品,包括乙酰氨基酚、萘普生等24种药均在医保目录内。
物价局要求,自通知执行之日起,在国家计委制定公布其最高零售价之前,凡在本市销售表列药品,其价格不得高于通知规定的零售价。医疗机构销售通知中涉及的中标药品,其价格高于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的,按不高于最高零售价格执行;低于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仍按物价局制定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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