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房地产项目“明星多”、“示范多”的现象,建设部日前指出,今后任何部门或单位组织的相关评比活动,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将被制止。
建设部要求,任何部门、单位和民间组织对住宅小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组织的评比、排序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评比、授牌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同时,还将对出现乱评比、乱排序等综合评价内容的房地产广告进行严肃查处。
今后由建设部组织、参与和同意的此类评比活动,将由建设部办公厅在网站上公布,如未公布,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企业有权拒绝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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