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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井喷事故:庭审公诉方举证工作即将结束

央视国际 (2004年07月15日 22:10)

  新华社重庆万州7月15日电 川东北气矿12·23井喷事故庭审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可望在15日结束公诉方举证工作。

  2003年12月23日22时04分,由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承钻的位于开县境内的罗家16H井,在起钻过程中发生天然气井喷失控,从井内喷出的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天然气四处弥漫、扩散,导致243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2142人因硫化氢中毒住院治疗、65000人被紧急疏散安置、直接经济损失6432万元。

  经重庆市公安机关侦查,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等6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庆市检察机关依法对这6人提起公诉,按照辖区管理原则,重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4日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在14日的审理中,公诉人宣读了长达10页的起诉书,法庭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吴斌、王建东、宋涛、吴华、向一明、肖先素等6名被告人先后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还用了4个多小时出示了部分证据。

  15日9时30分,法院再次开庭。公诉机关逐一对6名被告人在12·23井喷事故中的过错进行举证。到21时多,举证到第5名被告人向一明。记者了解到,由于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数量庞大,内容丰富,仅出示这些证据就需要10个小时以上。为了争取能在15日结束举证工作,法庭决定将15日的庭审工作持续到24时。

  6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所在单位部分职工、新闻记者和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记者黄豁、陈敏、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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