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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请开通监督“五类官员”的渠道

央视国际 (2005年01月14日 12:55)

  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强调五类违纪官员将被严肃查处,即对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跑官要官”的;放任、纵容亲属和身边人员从事经商办企业及从事中介谋利的;利用婚丧嫁娶等收钱敛财的;参加赌博的等将严肃查处。(《中国青年报》1月13日)

  中纪委五次全会确定严查五类违纪干部,应该说很具有针对性,也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行为,抓好这方面的问题,可以说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但是,对照以往的廉政建设措施,可以看出,这些问题并非首次提出,说明有的问题非常顽固。笔者认为,要想取得新的成效,必须做出新的努力。我认为,当前需要做好的一项配套工作就是,请开通监督 “五类官员”的渠道。

  在中纪委的公报中,五类违纪官员的行为是明确的。可是,实际确认和查处起来并不简单。这些问题之所以被反复提出来,就是因为没有建立系统可靠的监督机制,官员才不惧怕敢于违犯,组织掌握实情难不能有成效抓落实。所以,强化监督是抓好廉政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除了组织监督外,很重要的是发动社会监督。从中外有效的监督范例来看,有效的监督主要来自社会监督。因此,应注意开通有利于社会监督的渠道。

  要为社会力量监督“五类官员”提供方便,开通媒体监督、民间监督、组织内部监督等各种渠道,使官员一方面感到处处时时在接受监督,另一方面只要违规,总能被发现、揭发,受到相关处罚。这样才能最终减少“五类官员”,有效地查处“五类官员”。

  要制定一定的激励措施,激发调动社会力量参加监督。有些社会监督之所以效果不好,很重要一点在于,参加监督的人承担的风险大,但却没有积极回报。而一些发动社会力量参加的活动,只要有合理的激励机制,总会吸引更多的人积极参与。

  还要有保护社会监督的办法,让那些积极参加监督者,能够在安全的情况下行使监督权利。这一点非常重要。以往,有的有社会责任感的监督者,在对官员监督后,受到了各种打击报复,这反映缺乏保护监督的机制。要有保护监督者,加重查处打击报复者的具体措施。不安全的监督,是很难吸引社会力量参加监督活动的。

  对于社会监督必须重视,严格落实严查“五类违纪官员”处理办法。比如规定收送礼金和有价证券的要免职,参加赌博的要免职等,就要严落实。只要监督反映的是事实,不能讲情面,不能搞迁就,一事一清,严查严办。也不能搞异地做官、明查暗保。从而增加大家参加监督的信心。总之,笔者以为,只有加强有效的社会监督,才会使这次严肃查处“五类违纪官员”取得良好效果。(赵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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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莽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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