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规定春运期间非法营运最高罚款10万元
央视国际 (2005年01月20日 15:51)
新华社杭州1月20日专电 杭州市春运办日前规定,社会自备车辆若参与非法营运,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目前正是春运学生流、民工流的高峰期,为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杭州市春运办提醒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要求参加春运的车辆须加强维护保养并经公安交警部门检测,司机须经公安交警部门培训,并经运管部门批准核发有关证件;企业、学校、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自备大客车需接送本单位职工、学生的,要切实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到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据了解,按照有关条例规定,社会自备车辆一律不得参与非法营运,若自备车辆擅自参加非法营运,一经查实,有关执法部门将对其处以3万至10万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各街道、社区、企业及大专院校等单位,要加强对返乡民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劝导他们不要乘坐无安全保障的非法营运车辆。
杭州市春运办要求学校、乡村、社区、市场、宾馆、饭店、加油站等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向各类非法营运的车辆提供场地,如果被查获有这类违法行为,有关执法部门将对提供场地的责任人或单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陈晓明 黄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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