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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不养懒汉:福利走向制度

央视国际 (2005年02月18日 13:28)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北京市出台《建立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机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不能再吃低保的人群。民政部专家组成员、社会福利专家、北大教授夏学銮评价说,这个《办法》没有限制、反而提高了社会福利水平,“不养懒汉”是社会立法的积极进步,北京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不养懒汉”对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功能,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线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兜底线”、“最后一道安全网”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存权利的需要,也体现了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要义。但随着社会发展的改革的不断深入,低保制度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百万富翁低保户”等现象的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低保制度作用的发挥。因此,北京市“不养懒汉”就具有了针对性,有助于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提高,也是社会福利走向制度化的显现。

  社会福利走向制度化,是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而通过相应的法律来规范社会福利的供给与需求,则是福利事业制度化的基本要求。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福利立法虽然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基本上还没能成其为体系,已有的法律也存在着笼统而缺乏相应的细化单行法规的问题。而法规对于人们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以及政治生活来说都十分重要,应该用法制的手段保证社会福利事业与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政府的责任、社会的责任和个人的责任,都应通过立法来明确和规范,对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扶持政策,也要适时提升为法律的规定,明确规定其在各地财政支出或者是财政投入中所占的比例,从制度设计层面上,促进和保证社会福利事业的持续发展。

  社会福利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社会上的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以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提高生活质量。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政府的财力相对有限,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不养懒汉”规定的出台就折射着社会福利法制的系统化、专门化,这将是社会福利真正走向制度化、社会化并获得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

  人人拥有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是社会公共政策的价值观,并且在大多数福利国家的立法中得到确认。我国虽然在社会福利的法制建设上作了不少工作,但法规建设还很不完善,“不养懒汉”立法的出台就具有了示范意义。(网友: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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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于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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