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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体现

央视国际 (2005年03月14日 09:54)

    专题:2005年两会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张勇) 2005年3月14日9时23分,随着2896名全国人大代表共同按下表决器上的赞成键,以反对分裂、促进统一为主旨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以无人反对的表决结果,在万众瞩目中诞生。全国各族人民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心愿,由此拥有了强有力的法律防线;祖国和平统一的光明前景以及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也将藉由这道防线而获得最大程度的尊重和保障。

  与极少数人散布所谓“对台动武法”甚至“战争动员令”的言论恰恰相反,《反分裂国家法》不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一道维护和平与稳定的法律防线。首先,这部对台特别立法,是中国人民为了防御、遏阻“台独”分裂势力的不断威胁和挑衅,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不妥协的坚定信念,共同构筑而成的强大防线。长期以来,在反对分裂国家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中国人民从未有丝毫的犹豫、含糊和退让。而《反分裂国家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凝聚起全民的共识,进一步维护和巩固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一举世公认的事实,从而更有力地维持两岸关系现状以及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与此同时,《反分裂国家法》在推动两岸关系健康发展以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而郑重的承诺,最大程度地尊重了两岸同胞特别是台湾同胞对于和平与稳定的期盼,最大程度地考虑了他们的切身利益和长远福祉。这部法律明确规定,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直接“三通”,积极推动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充分展现出祖国大陆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的诚意。法律还规定:“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正如胡锦涛主席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讲话所指出的那样: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都热爱和平,真诚希望维护和享受和平,更希望自家骨肉兄弟能够和平解决自己的问题。依照《反分裂国家法》,只要和平统一有一线希望,就要为此进行百倍的努力。从这个意义上看,《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道有力维护两岸同胞根本利益的稳固防线。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中国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中国,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13亿人民共同决定。所以,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一意孤行,13亿中国人民坚决不答应。同时,法律明确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且,国家将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同时也将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对于拥护国家统一的两岸同胞而言,《反分裂国家法》无疑是一道法律防线,一道最大程度保障他们根本利益的法律防线。这部代表着13亿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律,自然会得到两岸同胞的广泛赞同和支持;而对于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来说,《反分裂国家法》却极具威慑,他们对这部法律的万般恐惧和百般污蔑,自然也就不足为奇。

  但“台独”分裂势力毕竟代表不了广大台湾同胞。两岸关系的未来,终究掌握在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人民手中。在《反分裂国家法》顺利通过之际,真诚希望广大台湾同胞能够理性、冷静、客观地理解我们维护台海和平、改善两岸关系、维护两岸同胞利益的真诚意愿,不受“台独”分裂势力的欺骗和蛊惑,与大陆同胞一起,共同推动台海局势朝着和平与稳定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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