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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科学民主决策”列入政府工作规则 

央视国际 (2005年04月22日 21:58)

  新华社天津4月22日电 (记者邹兰)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科学民主决策等,成为最新公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重要内容。

  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22日修订并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与原有的工作规则相比,新规则增加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科学民主决策”等全新内容,并将之放在重要位置。

  按照《工作规则》,今后天津市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将根据有关规定,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需直接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以及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按新工作规则要求,天津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将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实现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财政收支平衡;政府将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政府将完善社会管理政策,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依法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政府将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

  新规则还要求天津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责编:唐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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