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例住房公积金贪污案 被告人判死刑
央视国际 (2005年04月25日 10:01)
法制日报消息:一个因强奸、抢劫、贪污被判11年有期徒刑的刑满释放人员,被单位重新录用后,不但不痛改前非,反而贪污本单位住房公积金298万元――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蒋兆明 崔建民
2005年1月,曾一度引起轰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例贪污住房公积金案一审宣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田继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继续追缴赃款二百余万元。
劣迹斑斑手握“大权”
1960年10月31日,田继东出生于新疆石河子市,虽然家境不错,但田继东却没能学有所成。1977年12月,田继东参加了工作,在石河子第二毛纺厂当工人。其间,他因多次盗窃财物并旷工,被工厂辞退。1982年4月,已经在原石河子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知青食堂工作的田继东,又开始不安分起来。他发现在知青食堂就餐的玛纳斯县某单位女工丽丽(化名)十分老实,一天他以看电影为名,将丽丽骗到医院太平间东侧的树林里,用匕首相威胁,将丽丽强奸并抢走她的上海牌女式手表一块。第二天,田继东被警方抓捕归案。
同年6月,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田继东有期徒刑7年,以抢劫罪判处田继东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1986年9月25日,服刑期间的田继东利用便利条件将服刑人员的物品据为己有,又被加刑一年。1990年,田继东刑满释放回到了石河子市。
刑满释放后,田继东先在其父母工作的医院里临时做后勤工作,后医院重新招录他为总务科职工。1996年,田继东和同事张某等人代表医院参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培训班,随后,该院的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主要由田继东和张某负责。1999年以后,这项工作全部由田继东一个人负责。
握有医院全体员工住房公积金办理业务大权的田继东,再次不安分起来。同年4月,田继东将张某等3人的住房公积金2281元全部私吞,这是田继东第一次将黑手伸向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他感到忐忑不安。过了一段时间,田继东发现这件事并无人知晓,他断定医院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情况并不熟悉,只要自己在手续上“办妥”就行了。首笔资金如此轻松搞定,利欲熏心的田继东乐不可支。
不择手段疯狂敛财
田继东利用独自管理医院住房公积金的便利条件,从1999年开始伪造手续,冒领他人住房公积金5次,私吞资金二万余元。敛财的黑手一旦伸出便无法控制。2001年,田冒领、私吞住房公积金10次,2002年30次,2003年达到58次。2004年,田继东在不到一个季度的时间内就骗领侵吞住房公积金共计166999元,平均每月五万余元,直到2004年3月底案发。
在四年多的时间里,田继东支取冒领住房公积金的次数越来越频繁,金额越来越高,间隔天数也越来越短。
在2003年6月至9月的一段时间里,田继东几乎每两天就冒领一次住房公积金,以至于后来他的主要工作几乎就是复印伪造申请、审批表、个人审核盖章,骗取住房公积金。这时的田继东,完全把石河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当作自己的“小金库”,想啥时提钱,就啥时去提钱。
田继东作案时,支取对象也由刚开始的离退休人员,逐渐发展到虚假的调离人员和医院正式职工。该医院千余名职工,田继东几乎一个也不放过。其作案手法千变万化,令人惊叹。由于作案时间长,且作案次数多,仅检察机关的侦查案卷就有40册。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展示的财务凭证、支票、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达116组约1800余份。
2003年1月21日,田继东假借杨某等8人为房屋大修之名,冒领住房公积金29500元据为己有。到2003年6月至9月期间,田继东几乎每两天就冒领一次住房公积金。在编造虚假手续时,“神通广大”的田继东竟将医院一位至今仍在岗的副主任医师“调”往广州,伪造的商调函上印着的调离时间是1999年7月。而事实上,这位医师1998年9月至2000年底,一直在瑞典从事科研课题工作,根本不可能回石河子市来领取住房公积金。更可笑的是,田继东还为该医师挑选出一位名叫马某某的“同伴”一同“调”往广州。
据田继东供述,虚假出售公有住房价格计算表一般是事先在院办盖好公章,再由田继东根据需要去填写。假购房收据是田继东在街上花钱购买的,然后在总务科由田先盖好公章,再根据需要把姓名和日期提前打印在空白证明上。
醉生梦死任意挥霍
在监狱服过刑的田继东,深知这些年自己疯狂敛钱的严重后果,他清楚每侵吞一笔公积金,自己就离死亡更近了一步。于是,他在疯狂获取金钱的同时,也开始疯狂地挥霍着这些赃款。为了在别人面前显阔,田购买了价值三十多万元的小轿车,嘴上叼的烟不是“玉溪”就是“中华”,喝的酒也都是“茅台”、“五粮液”;身上穿的衣服尽是名牌,手腕上一只劳力士金表就六万多元。田继东一副大款派头的“包装”,使得不少贪图享乐的虚荣女性纷纷扑向他的怀抱。
据田继东交待,在两三年的时间里,他到国内外名胜景点游山玩水四十余次,挥霍的资金数额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有多少。兵团农八师中级法院经庭审确认,田继东贪污医房公积金共计298万元,除案发后收缴回价值97万元的赃款、赃物外,其余201万元资金田继东供述说已被挥霍一空。
东窗事发硕鼠落网
田继东贪污案案发十分偶然。
2004年3月,该院一位职工的丈夫在石河子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办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时,顺便查阅了一下妻子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结果发现妻子名下的资金已被提取过。当他回家向妻子询问此事时,妻子说根本没支取过。医院纪委获知这一情况后,感到事态严重,迅速向兵团农八师检察分院举报。
反贪人员随即前往石河子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进行调查,很快将重点嫌疑目标锁定在田继东身上。当办案人员在田继东家中将其擒获时发现,田继东已为自己和情妇办好了护照,3天内将离开石河子市前往韩国,幸亏发现及时,才避免了一起“硕鼠”外逃事件的发生。
田继东贪污住房公积金298万元,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实属咎由自取。但是,田继东贪污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却值得人们深思。让一个犯有强奸、抢劫、贪污罪的刑满释放人员独掌一个上千人的医院住房公积金业务大权,这家医院在用人上严重失察,这也为田继东走向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医院财务管理混乱,以及住房公积金支取环节上的漏洞,又为田继东大肆贪污打开了方便之门。说田继东作案手段高明,记者不敢苟同。事实上田继东作案手法十分低劣,只是单位缺乏必要的审计监督环节而已。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家设立的各种基金越来越多,如果监管不力,那么像田继东这样的“硕鼠”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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