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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当好“雇主”与“小时工”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6月29日 12:46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几天前,CCTV6播出了一部非常好的电影《城市女孩》。片中以一个自谋职业的城市女孩为主角,告诉人们怎样实现自己生活的梦想。从做小时工开始,首先要干好最简单的劳动--清洁房间,将房子打扫得一尘不染。这部片子给了我很大启迪。

  雇主花钱雇佣劳动,我们要以小时工的思维看待这一问题。有人花十元钱请我们为他工作一小时,雇主要的是我们的工作令他满意,这样才感到“物有所值”。我们拿了别人十元钱,因为我们付出了劳动,这些钱是我们辛勤劳动的报酬。如果我们感觉雇主付给的薪酬太少,不足以回报我们高质量的劳动,或者雇主以为我们的劳动没有达到他的要求,都可以自由解除雇佣关系。我们求职是这样,但现实中的公民与官员,更需要这种“雇主意识”。

  所有公务人员,无论你是各级、各职能部门的官员,还是一般职员,都是纳税人的雇佣劳动者,而所有公民,就是政府的雇主。政府工作人员的酬薪,来源于全体公民,他们所支配的任何资金,都是公民的劳动结晶,是他们的血汗钱。可以说,政府官员与公民之间,完全是一种雇佣关系。

  多少年来,我们曾视官员为掌握特殊权力的阶层,他们是管制百姓的“人上人”。可我们应当明白,在任何时候,平民百姓都是社会的主体,官员从来都是少数人,他们的衣食用度取自百姓。在民主、自由与开放的今天,那种扭曲的官民关系,依然深深地影响着相当一部分人的思维。一年一度的审计报告中,为什么有那么多政府官员,坐在衙门里当差,拿着百姓的钱,不是为百姓办事谋利益,而是干着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勾当?这就像我们雇了几个小时工,花钱是要他为雇主办事的,可他不仅不给我们办事,或者没有做好工作,而且还偷了我们的财物,对这样的人,有谁还愿雇佣你?我们一定要建立一种制度,让公民充分行使雇主权益。

  我们花了钱,就有权力监督雇工的工作,他们的工作是否令我们满意,不是那些人自己的宣传和表白说了算,而是我们这些雇主说了算。公民对政府的工作,是有权力要求他做到“一尘不染”的,虽然你不可能做得尽善尽美,但公民的要求是无止境的,也是无可指责的,因为被雇佣者,没有资格评论雇主的是与非!这也是一种职业道德。监督政府、批评政府,是每个公民的职责,我们有这个权力、有这个责任,因为我们是雇主!

  一个再好的政府,也不可能十全十美地做好每一件事。但任何政府,也没有资格在公民面前,表白和宣传自己的工作如何如何地好。你能想象,我们花钱雇了一个人,他的工作是否称职,只有雇主才有资格、有权力去评价。一个好的政府,一个对雇主负责的“小时工”,要善于听取雇主的批评,虚心接受雇主的监督,要努力争取大多数雇主的认可。

  打造一个好的政府,不断降低行政成本,花最少的钱,办最多、最好的事,这是雇主的合法权益。一个人只知道拿钱、当官,却不肯接受人们对他“一尘不染”的工作要求,而且还想偷走雇主的更多财物,这样的人,迟早是会被雇主扫地出门的。(作者:李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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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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