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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让阳光照进医保的药箱!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8月04日 16:27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据2005年7月13日《广元日报》登载的《医保违规盯上职工“小金库”》一文介绍说,该市某医院为一名只需4次B超1次彩超的病人,打了5次彩超;某些药店拿药时,登记的是枇杷膏,拿的是198.5元一盒的太太口服液;买包板蓝根,刷卡要3.3元,付现金才2元。这些医院和药店虽然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由此可见,在一些地方的医保药箱是黑暗的,迫切需要阳光照进去。

  目前,在一些地方实行了医保职工看病刷卡的制度,虽然方便了职工,但由于监督机制还不健全,职工看病付钱的知情权大打折扣了。一是潦草如鬼画桃符的处方笺让人看不懂,不知道开了什么药,要经过那些仪器检查;二是刷卡时不知道付了多少钱,应该支付多少钱,卡上还有多少钱;三是不明白哪些药物哪些检查该报帐哪些不该报账。以赚钱赢利为目的的医院和药店,往往要以多销售为手段,如果没有监督机制做保障,像广元某些药店那样,开甲药拿乙药、现金购药与刷卡购药价格不一样、超剂量供药和某些医院那样,4次B超全打成彩超、本该检查12项结果检查32项的捆绑销售行为,坑害病患者的事情就在所难免的了,甚至还不一定是个别或少数!如果仅仅是多赚走些钱,能治病不危害身体,倒也能忍了;如果要是拿错了药,不是就危及病患者的生命安全了吗?

  广元市这次发现了违规操作的医院和药店,是因为市医保中心进行了有效的监督。那么试想:如果这些医院和药店提前与医保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勾兑”好了,放松监督检查尺度,或者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合谋共利了,那该怎么办?广元医保中心发现医院和药店违规操作的丑行也是在一年以后,被坑害的病患者一直还没有觉察到。这是多么可怕可气可恨的事情啊!这也说明医保药箱仅仅依靠医保中心的监督还很不够!

  其实,病患者到医院看病到药店拿药,就是一个消费者的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病患者到医院看病到药店拿药,从医生到给药者以及刷卡收费人员,都应该有义务给病患者讲明白用了那些药,处方上应该工工整整地写清楚,有一张有病患者签字的收费清单,说明本次刷卡收费多少,卡上还有多少余额等等。只要给了病患者足够的知情权,病患者就是最好的监督者了。这些需要医保中心制定出一套制度和机制,然后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和机制运行情况就可以了。这样操作既方便又可靠。

  让阳光照进医保的药箱!“群众利益无小事”,任何人都无法保证不生病,生病就得进医院进药店。医保的“小金库”是职工个人和国家或单位给职工的保命钱,容不得“蛀虫”吞噬。医保药箱关系到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不能等闲视之!(黄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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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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