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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8月28日 10:0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快讯: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责编:朱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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