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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给“大限”宽限实在糟透了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9月24日 13:05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9月22日是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国家安监总局四部门要求公职人员主动撤出入股煤矿投资的最后期限。记者今天下午从河南省有关方面了解到,该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撤资的最后期限,已宽限至10月10日。(9月23日中国青年报)

  这条来自河南的消息让人看不懂。早在一个月前,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其中规定: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8月22日起1个月内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9月22日这个“官股”大限,是国家规定的,为什么到了河南却就来了个宽限?其中到底是什么原因,河南方面没有说,人们只好猜测。也许是时间不够?然而从国务院8月22日发出通知到最后期限,整整一个月,应该是给官员留出了充足的时间。而现在河南放宽期限,能够解释的理由不外乎大限已到,却未见那些持“官股”者尽数撤资,于是就要再给一次宽限的机会了。

  我们不知道再给一次宽限的机会是否就能敦促那些持股官员幡然醒悟而立即撤资,但是我们知道对于那些“宁可撤职决不撤资”的官员而言,休说宽限一次,就是宽限十次,恐怕也是无济于事的。我们不知道河南放宽期限是否为了让每个持股官员都能以主动撤资换取免予处分,但是我们知道,国务院的文件并没有说在9月22日前撤资,就可以万事大吉、一了百了。换言之,即使撤资了,没有就地免职,也必须在后继的清理整防顿中根据事实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河南的宽限,其实是将国家的规定“地方化”,又一次损害了中央的权威。且不说河南的宽限是否真有什么道理,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再有道理,比之于中央的权威这个大道理,也只能是小道理。小道理必须服从大道理,但是河南却不理会这个道理,偏偏搞出了一个小道理压倒大道理。显然,因为有了宽限,河南那些在9月22日还不撤资的官员自然不会就地免职了,然而中央的规定在河南却成了一纸空文。河南此举,实在糟透了。 (作者: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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