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9月30日 19:49 来源: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9日下午进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他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国外城市化发展模式和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同济大学唐子来教授、北京大学周一星教授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并谈了他们的有关看法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对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对于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城镇化,可以加强城乡联系,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最终达到城乡共同发展繁荣。提高城镇化水平,增强大城市以及城市群的整体实力,可以更好地配置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进一步发挥城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胡锦涛强调,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推进城镇化的同时面对着实现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解决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环境脆弱、地区差异大等许多问题和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一是要坚持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城镇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合理、集约利用土地、水等资源,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集约式的城镇化道路。二是要全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条件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发挥市场对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作用,通过市场实现城镇化过程中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吸引各类必需的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同时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和改善政府对城镇化的管理、引导、规范。三是要坚持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推进各级各类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各级各类城市和小城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职能作用。四是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和环境基础,合理确定各地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因地制宜地制定城镇化战略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分工协作,实现城市以及地区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五是要通过深化改革,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营造城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胡锦涛强调,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要深入认识和全面把握城镇化的发展规律,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保证规划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要加快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要通过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明确规划实施的主体和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管理。要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偏差,保证规划全面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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