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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关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0月28日 18: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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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法治在线10月28日播出):

  嘉宾:

  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参加了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的立法听证会

  刘桓,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主持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次审议,终于在昨天(10月27日)以高票表决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那么新修订的个税法有哪些新的变化,究竟它又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我们今天在演播室请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刘教授同时还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了这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听证会。此外,我们还请到了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与我们一道关注这次个税法的修改。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审议表决现场的情况。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终于迎来了最终的结果。昨天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现场:

  吴邦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表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委员会决定将这个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建议表决稿已经印发,现在对这个决定草案复表决。请按表决器。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142票;反对:4票;弃权:11票

  吴邦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通过。

  经过表决,《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获得了高票通过。修正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作了两点修改。

  修改一: 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减轻中低工薪收入者税收负担

  这样一个新规定将给工薪族每月的实际收入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这需要借助一个简单的数学公式加以理解,每月收入额―纳税减除费用=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减除额越高,那么应纳税所得额越小,所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越少,(作图) 修正案将原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拍摄表格)也就是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800元, 进一步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

  刘积斌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这次调整所得税的工资

  薪金所得减出费用标准

  实际上对财政来讲是一个减收因素

  虽然减少了一部分的财政收入

  但是对广大的中低收入者是得到实惠的

  应该说这是合理的处理这样一个分配关系是必须要做的

  修改二: 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

  强化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

  解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只有“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必须自行申报,其他的纳税人,包括高收入者,都只是由其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申报,纳税人自己不必自行申报。但是这样的规定,影响了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为此,修正案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纳税人,都必须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强化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力度。

  主持人:从刚才的片子我们看到,这次个税法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两大焦点,一个是个人所得税的扣除费用标准,还有就是有关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问题。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跟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紧密相关。那么首先还请刘教授来为我们解释一下,我们平常所交的个人所得税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

  刘桓:解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工薪收入减去减除费用,再乘以相应税率。

  主持人:那么这个公式中要减去的这个减除费用,通常包括哪些方面的费用呢?

  刘桓:减除费用包括哪些因素。

  主持人:刘教授从立法的角度来说,个人所得税法中为什么要特别明确一个减除费用标准?

  刘剑文:简略澄清起征点与减除费用标准的概念区别,重点谈确立减除费用的立法理念。

  主持人: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是依据1993年修订,并一直沿用800元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而在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中,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这一改革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我们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这次修改的背景。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自1993年以来,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时,每月减除费用800元的规定一直沿用至今。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工工资收入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都有了较大的提高。1993年,在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为1%左右,到2004年已经升到60%,在此期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提高了67%。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消费支出已经达到每月1143元,超过了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预计2005年还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主持人:从刚才的片子,我们注意到几组经济发展方面的数据,比如1993年,在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为1%左右,到2004年已经升到60%,那么这些数据的变化究竟会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产生多大影响呢?

  刘桓:结合数据,具体分析为什么800元标准的依据不适应现在的形势?

  主持人:那么这次修改期待要解决哪些问题?

  刘剑文:从法律角度谈这次修改的立法目的,减轻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等。

  主持人:在这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为什么将新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1600元,人们对这样的一个新标准有什么样的反响呢?我们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表决通过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解释了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1600元的原因。

  楼继伟 国家财政部副部长: 如果调到1600,大致使得工薪阶层继续降4个百分点,降到26%的人要缴纳所得税。我刚才说过,我们认为立法机关通过的时候,也是考虑了一些充分的因素,考虑到家庭,考虑了地区,也考虑中低收入和高收入之间的负担,1600是合适的。

  得知刚刚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许多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税法的修改比较合理。

  市民:减除了以后,1600元以上(起征),我认为是可以的。到1600元以上,应该说收入还是可以的,应该可以交一部分。

  市民:应该还是比较人性的,和以前相比,比较透明 还算比较满意。

  市民: 我觉得这1600块钱还行,老百姓都能接受。

  市民: 应该讲是好事,普遍来说是好事。起征点增加了,老百姓在税收这方面,可以获得一些切身利益。

  但是仍有一些群众希望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再高一些,少缴纳一些个人所得税。

  市民:按照我们百姓的想法,最好是2000块钱以上。

  市民: 从我个人来讲,(起征点)还是越低点儿越好 。

  人们对于新标准的出台基本满意,但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过程中,人们之所以对于减除费用标准存在种种争议,归结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各地区经济发展存在差异。对于这一问题,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也给予了充分地考虑。

  刘积斌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地区的发展不平衡,在任何国家都有这个情况,统一规定一个标准。显然对东部和大城市来讲,有点儿苛刻。但是应该说对西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应该还是合适的。不仅是合适,而且可能会得到好处的。就是这个税收的60%归中央,40%归地方,那么收了税以后,中央已经确定把收入的增量部分全部 中央一个不留,转移到西部地区给那些收入更低的人,给他们创造一些社会福利条件。不是更好吗?

  近年来,全国已有三分之二的省市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超过800元,其中11个省市费用减除标准在1200-1600元之间。

  刘积斌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我认为各个地区自行调整,费用扣除标准,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因为法律并没有修改,各个地方无权去调整,法律法规规定的扣除标准,去国家税务局反映。他们已经向这样一些地区都发出了通知,要求他们纠正。

  主持人:调整原有的减除费用标准是大家的共识,那么制定新的减除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刘桓:从经济因素谈1600元的扣除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主持人:从刚才的短片我们也看到,各地的经济发展有差异,全国统一的标准是否对不同收入的工薪阶层都公平?

  刘桓:如何考虑经济发达与落后地区的平衡,下一步仍需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

  刘剑文:从法律角度谈目前全国的统一标准的积极意义。

  主持人:那么这次从800调高到16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究竟会对我们的生活起到什么样的变化?个税法修订后,工薪阶层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到底减少了多少呢,我们给您算了一笔帐。(图表)以月工资2000元为例 按照原来800元的标准计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95元,而修改后只需交纳20元,少缴了75元。

  而月工资5000元的朋友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从505元降到了385元,少缴了120元,

  月工资8000元所需交纳的税款则由原来的1065元减少为905元 少缴了160元。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讲,缴税负担大大得到缓解。

  事实上这次个税法的修改,还有一大亮点就是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我们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

  据统计,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将近1800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让个人所得税法真正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对高收入人群的加强税收征管成为个税法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多位与会者提出了他们的意见。

  王如珍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同时对高收入者加强监管来讲,应该采取些必要措施。所以这部分征收上来的话,应该对我们整个财政收入,不会产生很大影响的。

  杨谨华 全国人大代表:

  现在我确实看到低收入的纳税人,确实负担太重。把高收入的那一块应该想着,怎么制约它,使它应收尽收。提高起征点减少税收,从高收入者那块拿回来。整个国家财政不会有影响,我是这么考虑的。着眼点放在这里,这才能真正达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从这里想办法。

  主持人:目前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的个税项目中,除了工资和薪金以外,还包括如劳务报酬、稿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等,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个统计,工资和薪金这类税收占到了个税征收总额的65%,而高收入者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了20%,两位怎么看这一现象?

  刘桓:根据目前国际趋势税收中的主要比例来源,进行分析,提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作出针对性修改的必要性。

  刘剑文:谈修改前税收征管中存在哪些盲点或易疏漏的地方,此次修改后作了哪些更具操作性以及实质性约束力(违法将受到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主持人:其实这次个税法的修改过程当中,还有一个环节特别引人关注,那就是在9月27日举行的立法听证会,被称为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的首次立法听证会,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在这次听证会上,针对初次审议中的1500元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进行了讨论。

  听证会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一直都是个税法修订的热点问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后,决定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就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在北京举行听证会。这次立法听证会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中举行的首次听证会,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历史上的第一次听证会。

  举行个税法听证会的公告发布后,社会反响热烈,公众申请参加听证会报名踊跃。到报名期限截止时,共收到公众报名申请4982件。在全部有效的报名申请中,赞成将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的占33%,认为应当高于1500元的占47%,认为应当低于1500元的占6%,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其他问题提出意见的占14%。 9月27日听证会召开,来自各地区各行业的陈述人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观点一: 1500元减除标准偏高

  听证陈述人 申东升: 我的观点是,调整很有必要,一千五百元的扣除标准偏低

  调至两千元比较妥当,理由如下:十多年来 ,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扣除标准。一是充分发挥个税调节作用的需要,坚持高收入者多交税,中收入者少交税,低收入者不交税。努力发挥个税,调节社会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是我国长期遵循的一项原则。

  听证陈述人 李声雯:我的主要观点是

  一 个税免征额,全国统一调整在2500元

  二 根据纳税人所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 个税免征额根据通货膨胀率,进行相应调整

  观点二: 1500元减除标准适当

  听证陈述人 陈 栋:我的观点是:全国应该统一减除费用标准减除额提高到1500元是适当的。首先我认为全国统一减除额是必要的,如果全国各地实行不同的减除标准,高收入地区确定较高的减除额,低收入地区确定较低的减除额。势必造成欠发达地区按低标准多交税,发达地区按高标准少交税的局面。

  观点三: 1500元减除标准偏低

  听证陈述人 马肖:我此次参会所持的观点是:适当在拟定的1500元标准上,适当下调个税减除费用标准,支持我这个观点的理由是适当降低减除费用标准,可以扩大交税的范围,有利于普及公民的纳税意识。

  解说: 20名公众陈述人中,主张维持1500元的2人,主张高于1500元的12人,主张低于1500元的2人。和此前的民意调查高度吻合。

  主持人:我们知道您参与了这次修订岸的听证会,整个听证过程,给您感受最深的是哪些环节?

  刘剑文:举例从听证会的人员和程序中有哪些亮点。

  主持人:两位专家看来,这次听证会所带来的意义是什么。

  专家:这次听证会对于民主立法的积极意义。

  主持人: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大大缓解工薪阶层税收负担,也将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而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的首次立法听证,使得个税法的修改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表明我国的立法进程中民主厚度的进一步增加,标志着民主立法跨入一个全新阶段。那些来自全国各地的亲身参与听证的人,并不仅仅是有机会参与了一次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减除标准的讨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在更高层面,将更多民意带入民主立法的进程之中。

责编:陈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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