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一建委副主任受贿百万一审获刑15年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1月02日 17:25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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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11月2日电(明海都):经福建省南平市中级法院指定,建瓯市法院近日对南平市原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市建委原副主任黄国兴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黄国兴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5万元;追缴在案的赃款人民币57.61万、美元1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剩余受贿款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黄国兴在职期间,凭借手中的权力,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01.34万元、美元1.4万元和两幅镀金壁画。被告人在案发后已退出部分赃款,辩护人据此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酌情予以采纳。
据了解,在法庭上,黄国兴对被指控的“受贿罪”不持异议,但在细节上提出了几项关于收受贿赂的异议,部分被法院接受。
2000年初,南平市第一医院贷了一大笔钱,准备建造一幢16层高、建筑费用接近1.1亿元的病房综合大楼。当时由一家总部在北京的公司负责招投标,结果挂靠外地建筑企业的个体工程承包商翁振钿出人意料地中标。经公检法机关调查,翁振钿向当时的南平市第一医院院长李知文以及黄国兴行贿。
南平市建委的文件证实,当时任南平市建委副主任的黄国兴,分管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招投标等工作。如果翁振钿没有打通黄国兴这一关,很难拿下这个项目。
检察机关据此深挖,于2004年9月17日将黄国兴刑拘。建瓯市检察院公诉材料显示:黄国兴在1996年至2004年期间,利用其担任南平市建工局局长、建委副主任等职务之便,合计收受贿赂人民币116.34万元、美元1.7万元及两幅镀金壁画。
责编:张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