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北京市农业局和公安局本月5日联合发出通告,明确指出,凡在北京市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并接受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对于拒绝和阻碍强制免疫工作的,由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当事人仍拒不改正的,由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代作处理,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11月05日新华网 )
由公安机关直接参与行业行政执法,可以视作防控禽流感这一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因为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很少直接参与行业行政执法行动,只有行业行政执法人员遭遇抗法分子暴力伤害时才会介入。这使笔者想到,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回想当年抗击“非典”最初的阶段,个别地方由于没有在非常时期及时采取非常手段,个别人无视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明里暗里不遵守防控“非典”的纪律性和技术性规定,造成了“非典”跨区域传染。虽然最后我们取得了抗击“非典”的全面胜利,但这一历史的教训不能忘记。
非常时期要有非常手段,首先应该在防范各级干部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上拿出铁的手腕。在防控禽流感这一非常时期,如果哪个干部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瞒上欺下,可以不履行完整的组织程序,先就地免职,过后再作进一步查处。如果哪个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耍小聪明,造成后果,可以不通过完整的人事管理程序,轻者责令离岗,重者予以开除。非常时期没有一点铁的手腕,就会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给我们带来麻烦甚至是巨大损失。
非常时期要有非常手段,重要的是对民间那些法盲和知法违法者作出从重从快的处置。这一方面是适应紧急防控形势和防控任务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形成震慑效应,以防出现法不责众的局面。北京市由公安机关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执法人员一道执法,是首都防控禽流感形势所要求的。其他防控禽流感重点地区特别是疫区,也应该采取同样或类似的手段。绝不能让个别不法分子坏了我们的大事。
当然,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并不是撇开法规、政策行事。非常手段必须是不与法规、政策相悖的手段。所说的“非常”二字,无非是指在处置的时间上从快,紧急情况下可以省略一些程序;在处置的程度上从重,特殊情况下一律执行上限;在处置的影响上从大,必要的情况下,大张旗鼓地处罚,以求产生处罚一个、震慑一群、教育一片的效果。(作者:罗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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