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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让侵权“福娃”者遭厄运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1月15日 16:19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日前,北京秀水街一名商户未经授权销售奥运吉祥物“福娃”被立案调查。商户辩解说,这些“福娃”都是从工美大厦奥运特许商品零售点买的,并向工商人员出示了进货发票。而工商人员的回答是:未经授权擅自销售奥运吉祥物“福娃”,即使卖的是正品,也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据此,该商户可能被处以高出其非法所得5倍的罚款。(11月15日《新京报》)

  “福娃”刚刚面世就发生了侵权事件,我对此并不感到意外,因为时下侵权现象已是家常便饭,连稍有一点名声的品牌都常被冒用,何况大名鼎鼎的奥运吉祥物呢?侵权“福娃”虽在意料之中,却在情理之外。连日来,举国上下都在为“福娃”诞生祝贺,希望“福娃”给中国带来福运,给世界带来福气。就在一片祝福声中,有人干出侵权“福娃”的勾当来,除了法不容、规不容,还有理不容、情不容。

  “福娃”刚出世就被侵权,使厚爱“福娃”的人们大为伤心。《新京报》的消息说,从本月14日起,工商人员常驻秀水,对奥运特许商品加大保护力度。那么,这是否就可以让厚爱“福娃”的人们完全放心了呢?恐怕不能,要知道,北京不光有个秀水,全国不光有个北京,侵权现象无孔不入,秀水管住了,还有“秀山”;北京管住了,还有南京……

  说到这里,笔者倒是有个想法:借“福娃”人气正旺之时,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反侵权风暴,强力度涤荡一下各地程度不同的侵权现象,从而净化我们的市场,如何?

  先说必要性。一个时期以来,各种侵权行为防不胜防,几乎达到法不责众的地步。这给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带来相当大的难度,由此引发了大量的不正当竞争,损害了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产生了很坏的社会效果。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和外国经济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对市场经济机体上的这个脓疮,我们一直在采取根除措施,可是收效不甚理想。以笔者之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形成风暴式的冲击潮。

  再说可行性。要在经济技术领域掀起反侵权风暴,我们已经具备了一些基本的条件,比如相关的法律法规(尽管还不很完善),但是,光有基本条件好比万事俱备,没有东风不成。东风是什么?东风就是足以唤起全民共同参与反侵权行动的历史契机。此刻,这样的契机就在眼前:“福娃”人气正旺,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以保护“福娃”不受侵权为重点的反侵权行动,必将有众多加盟者。如此,对于治理侵权问题虽说不能一劳永逸,但是其深远影响不可估量。

  “福娃”浑身上下透着福气,四面八方送着福运,惟独这福气、福运不能给奸商。在笔者看来,即便不借机在全国掀起反侵权风暴,也必须在重点城市开展保护奥运吉祥物不受侵权的特别行动。(作者:罗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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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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