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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评] 和谐社会需要弘扬宪法精神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2月04日 14:45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今天是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见12月4日人民网等各大媒体)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把法制宣传与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在一起,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时代脉搏、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使法制宣传更加鲜明地体现了时代特征,对于在新时期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观念,促进公民依法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保障社会成员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自1986年开始,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回望这五年的普法历程,我们欣喜地看到,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截至目前,“四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全国共有8.5亿普法对象接受了“四五”普法教育,实际接受教育面达90%以上。普法教育带来了两个非常显著的成果。一是公民崇尚法治的意识和习惯逐渐养成。据报道,自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告官”案件数已超过100多万件,原告胜诉率平均为30%左右。二是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普法20年来,尤其是“四五”普法以来,我国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的比例在逐年下降。这两个重大变化直接反应了公民的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由过去的“百依百顺”正在向自主、自立的角色转变,这些都是弘扬宪法精神带来的结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表明,和谐社会,必然是文明社会和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弘扬宪法精神。一部宪法就是一部法制文明史。新中国宪法在社会变迁中不断发展,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核心,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出发点。保障和尊重人权,彰显现代公民意识,实现公民的人格利益,构成了我国宪法的基本价值体系,也铸造了宪法的人文精神。学习宣传宪法,重要就在于树立这种宪法观念,传承宪法精神。

  弘扬宪法精神,要把握宪法精神的实质。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天下万物,平衡则稳固,失衡则崩溃,国家和社会亦然。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保障和实现公民权利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新中国成立以前,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指出政府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才能走出王朝更替的“周期律”;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党领导人民的基本任务;进入新世纪,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胡锦涛同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概括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些思想的精髓都突出一个“民”字,与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弘扬宪法精神,要从领导干部做起。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处理好“官与民”的关系,对于领导干部来说,重要的是要解决好权力观的问题。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从根本上说都是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权力与权利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在行使过程中,权力膨胀,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问题时有发生。比如:巧立名目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为建政绩工程强制市民拆迁问题;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人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问题等等。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宪法精神,导致权力观被严重地扭曲。这个问题的存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形成了极大的障碍,因此,在法制宣传教育首先要从领导干部做起,从解决权力观、政绩观入手,深入开展宪法和法治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只有这样做,才能称得上对宪法的敬畏,也只有敬畏宪法,才能真正时刻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使“执政为民”的理念入心入脑。

  弘扬宪法精神,要把握时代脉搏深入搞好宣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做好普法工作写入了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建议,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到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从明年开始,“五五”普法将与“十一五”规划同步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承担着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加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必须看到,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政府主导的、适应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要发挥政府机关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也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利用社会各种资源,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让我们以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推动全社会学习宪法、贯彻宪法、遵守宪法活动的不断深入,并努力使这一宣传活动成为常态,通过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作者:久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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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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