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2月08日 16:25 来源:
中新网12月7日电 环保总局6日发布了“淮河太湖水污染防治问计于百姓活动”公众意见调查报告的结论。调查显示,公众对水污染治理工程的总体评价持肯定态度,但同时认为地方保护主义减缓了治污工作的进程,由于水污染防治监管力量不足,水污染事件增加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
对于环保问题,早在1989年12月,国家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并在90年代,就和计划生育一起,被政府列为基本国策。为什么时至今日,别说普通老百姓,就连一些地方政府的官员,还没有把环保问题真正放在眼里?调查结果显示,虽然部分企业参与了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工业结构调整等国家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但总体上,参与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的企业比例偏低,没有充分发挥参与污染防治的重要作用。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是制约我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因素。这里除了环保部门自身执法不严,还有发展观念、干部考核目标等因素的影响。
尽管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早已将对建设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法律制度确立下来,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还为数不多。从今年2月2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环评风暴”就可以看出:本是环保部门“职责所在”的“正常的执法”,却被冠之以“环评风暴”,并演绎得轰轰烈烈,好评如潮。对此,我们不知是感到高兴还是感到伤感?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正面临六大危机:森林覆盖率下降,江河泥沙含量增加,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枯水期不断提前;水质恶化,危及城市饮用水;物种受到威胁,珍稀水生物濒临灭绝;固体废物严重污染水湖,威胁水闸与电厂安全;湿地面积日益缩减,水的天然自洁功能日益丧失。一些地方政府明明知道一些企业未能实现达标排放,却不去制止,反而津津乐道所谓地方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政绩。从“环评风暴”另一个侧面看,也反映出当前环境管理行政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即在一些项目开工前的审核、把关上存在着漏洞。对于一些重大建设项目还要从立项审批之前,环保部门就应积极介入,全程跟踪,随时督促整改。不知是环保部门执行不力,还是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很多项目即使在开工之后,环保部门也是无法介入。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广大群众如此倾向环保部门,足见人们对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事业的支持。客观上,也表达了人们对环保部门以往过于“软弱”的不满。事实上,环保部门也不是没有“硬”过。比如,以前曾经开展的轰轰烈烈的淮河污染治理工程,但最终虎头蛇尾。国家环保总局在前头治污,地方政府在背后默许污染。结果,淮河的环境指标似乎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这也等于揭开了大家彼此心照不宣的一个秘密:没有哪位领导说环保不重要,也没有谁说“经济建设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之所以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究其根本原因是部分地方政府官员错误的政绩观。为此,仅靠国家环保总局,哪怕年年都来一次“环保风暴”,如果不改变现有体制下,不改变领导的政绩观,也难免是运动式的,最终不能改变环保被动的局面。
值得高兴的是:近日,国家已提出要把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考核结果,严格责任追究。但愿各地各部门能真正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彻底改变过去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良行为,为人类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造福子孙后代。(大别山小银子)
责编: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