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1月20日 11:57 来源: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解决农民工问题要坚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
近年来,广大农民工为我国城市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也为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在资金、技术上增添了生机与活力,但农民工始终不能得到平等地对待。突出表现在辛辛苦苦劳动一年到头还拿不到工资,一些不法“老板”恶意拖欠。近日,深圳市依法逮捕8名恶意逃薪者,在2004和2005年间分别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频繁更改厂名、开具空头支票、虚假注资、私刻公章等欺骗手段,转移资产、关厂逃匿,恶意拖欠350余家供货商货款4100多万元,恶意拖欠1200多名工人工资700余万元。这8家所谓的企业,从一开始就没想正当经营,而是算计于将供货商货款和工人工资侵吞进肚,化为自己的“原始积累”。
这些年来,每到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讨薪就成了热门话题,民工行动、政府作为、司法支持、媒体炒作都无一不是选择在这个时候,好像农民工挣钱就只为过年似的,事实上,鱼要喝水,人要吃饭。无论是谁,工作都是为了全家人的生活,所以机关干部都是要按月发工资的。农民工历尽艰辛,受尽磨难,到城市里打工,就是为了挣些现钱,大多就是为了子女上学、一家人的穿衣吃饭、看病吃药等基本生活的维持,再说是为了更大的发展挣些垫底资金,为什么却要到年底才开始讨要工资呢?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问题表面上在于企业老板,实际上当地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些地方政府不能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地对待农民工,为了招商引资,为了完成GDP,私企老板们百般宠爱,违规袒护,什么“先上车后买票”,什么“先发展后规范”,严重缺乏对企业老板们的行为规范和依法管理,致使农民工权益受到严重伤害,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农民工年底这个敏感时期才讨薪,一些农民工还不得不玩命的闹出点事情来,才能够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
国务院会议强调,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三)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四)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五)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六)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七)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
解决农民工问题要“公平”。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关系到为民执政的思想,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关系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大事情。期望各级政府认真把《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尽快落实好,让中央放心,让广大农民工放心!(作者:黄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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