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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2006年春节期间全国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2月07日 10:43 来源:

  中国网消息:2006年春节期间,全国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案件。

  针对2006年“春运”启动早,春节期间人流量大、车流量大,节庆活动丰富多彩,部分城市实行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等新情况,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放弃节日休息和亲人团聚,恪尽职守,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春节,有效维护了节日期间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节日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因地制宜,严厉打击“两抢”、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网上追逃力度,使刑事案件发案明显减少。同时,部署警力加强对繁华地区、场所的巡逻控制,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节日期间,各地公安机关投入大量警力,确保了各项节庆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南京、济南、成都、西安、杭州、深圳等大城市数千万群众参加了游园、灯会、庙会、焰火燃放等各种节庆活动。北京市共举办庙会、展览展销、文艺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19项103场次,接待群众351.2万余人次;故宫等公园和旅游景区共接待游人340.9万余人次。上海市主要公园、景点的节日客流量达263.1万人次,豫园游客达1225万余人次。深圳市共举办参加人数在千人以上的大型活动48项,万人以上的大型活动7项,公安机关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配合活动组织方加强管理,确保了万无一失。

  ――节日期间,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及时组织开展春运交通专项整治,狠抓交通秩序整顿,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现象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据统计,1月28日至2月4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14起,造成94人死亡、53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2.5%,死亡人数下降4.1%,受伤人数下降50%。

  ――节日期间,公安消防部门深入金融单位、危险物品场所等防火重地和要害部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项防范责任和措施。据统计,1月28日至2月4日,全国共发生火灾1.3万余起,死亡63人,受伤47人,直接财产损失2963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15.5%,死亡人数下降41.1%,受伤人数下降11.3%,直接财产损失下降50.3%。火灾起数的上升与一些城市实行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有直接关系。据统计,全国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6057起,比去年同期增加近3.2倍。另一方面,一些实行“禁改限”的城市通过提高责任意识,扎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春节期间,北京市公安局针对烟花爆竹“禁改限”后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在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的同时,开通市局和各分县局两级指挥部,并在除夕夜、初一、初五等重点时间,最大限度调派警车在人员密集居民区、主要繁华大街和“禁放点”周边闪灯巡逻,及时制止、查处了非法燃放行为。同时积极组织发动内部单位保卫干部、治保积极分子等力量,采取分区、分片、分段、分楼门、分大院包干的方式,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在单位内部、居民区巡视火情。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在各环路设置了机动巡逻力量,并派出消防车在消防力量相对薄弱的居民区现场备勤,随时处置突发火情,实施动态防控。1月28日至2月3日,北京市共接报火警1112起,其中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332起,未发生一起火灾。

责编:刘彦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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