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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严厉打击侵犯和挪用专项支农资金犯罪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3月08日 16:19 来源:
    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专题: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新农村

  中新网3月8日电 财政部朱志刚副部长今天下午在全国人大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中央国家机关,包括财政部门,都会密切和司法部门配合,严厉打击侵犯和挪用专项支农资金犯罪行为,来保证公共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朱志刚说,财政资金实际上是全体纳税人的资金,是代表了全国人民公共利益的资金,侵犯和挪用财政资金,实际上就是侵犯全国人民公共的利益。对这种行为,我们历来主张采取严格措施予以制止。

  他说,首先,在防范工作上,财政部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在安排项目的时候,都采取公开、透明的程序,要严格进行专家论证,对资金的规模、用途、使用方向进行严格审核,很多项目都要在网上予以公开公布。

  其次,对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科技部、教育部、卫生部等各部门所确定的支援农业资金的项目,一律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把资金直接支付给用款单位,并且进行严格监督。第三,建立了财政性资金的追踪问效制度。资金拨付和使用以后,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监察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纠正,保证支农资金能够真正落到我们所需要支持的农业项目上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杜鹰副主任在会上也表示,管好、用好国家投资,是新农村建设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它覆盖千家万户,投资规模较小,所以资金管理起来比较困难。第一,不管是什么项目,都要有切合实际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在资金流程上,提倡使用报账制。第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还有发改委,有重大项目稽查办,再加上纪检部门,要加大稽查、审查的力度。发现问题轻则通报,重则限期整改,如果触犯刑律,移交司法部门。第四,最重要的是让农民参与,让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公开了,这个事情就好办。

责编: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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