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和拍卖制度。
通知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除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要求外,都必须向社会公开。 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其他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而且必须公开进行。 要严格限制协议用地范围。确实不能采用招标、拍卖方式的,方可采用协议方式。采用协议方式供地的,必须做到在地价评估基础上,集体审核确定协议价格,协议结果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抓紧制定《土地招标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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