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消费者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在购房过程中,消费者最关心的是物业管理服务问题,而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还是因为我国缺少一部统一的物业管理法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已经超过2万家,从业人员超过了20万人,一些城市实施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经达到半数以上。这次调查显示,在对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方面,近一半被访者表示“非常不满意”,三成被访者表示“不满意”,8%的被访者表示“比较满意”,只有2%的被访者表示“非常满意”。 消费者对物业管理公司不满意的方面主要反映在:物业公司乱收费或是收费高,但对居民所要求的维修工作却又不及时,另外物业公司的防范管理存在严重隐患、公用设施不到位、不配套,以及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不好等几个方面。 在交纳物业管理费方面,九成多被访者认为“非常贵”或是“比较贵”。 对于如何改善物业管理乱收费的问题,半数以上的被访者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要质价相符。二成的被访者则认为应该建立健全规范的行业价格。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从总体上来看,房地产开发在先、物业管理推进在后,而相应的法规建设又明显滞后于物业管理,是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也是造成现在物业管理行业比较混乱的重要原因。 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应该及时制定相应的法规,并严格监督法规的执行,而且在制定时,要尽量细化条文,使其更具有操作性。让开发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责、权、利更加明确,这样才能减少纠纷的发生,以便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目前,北京、天津等地正在制定或修改原有的物业管理办法。天津市还把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以求改进。 这是中央台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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