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的运行情况表明,中国电信在电信市场上的占有率持续下降,已经降到50.5%。这是我国电信体制改革、打破电信垄断带来的直接结果。
第一步:1994年,中国联通公司成立。邮电部独家垄断国内电信市场的局面开始改变。双垄断寡头的竞争使基本电信服务市场效率得到改进,在联通公司进入的移动通信市场,邮电部门大幅降低了入网费和资费。但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并没有形成。联通公司的资产只有中国电信的1/260,1998年其营业额仅为中国电信的1/112。
第二步:1999年至2001年:机构改革和产业重组。1999年2月,信息产业部决定对中国电信拆分重组,将中国电信的寻呼、卫星和移动业务剥离出去。原中国电信拆分成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卫星通信公司等3个公司,寻呼业务并入联通公司。此外,为强化竞争,政府又给网通公司、吉通公司和铁通公司颁发了电信运营许可证。
第三步:2001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电信体制改革方案,对现有电信企业进行重组。中国电信现有资源划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河南、山东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公司归属中国电信北方部分;其余归属中国电信南方部分。北方部分和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为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南方部分保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名称,继续拥有“中国电信”的商誉和无形资产。重组后的两大集团公司仍拥有中国电信已有的业务经营范围,允许两大集团公司各自在对方区域内建设本地电话网和经营本地固定电话等业务,双方相互提供平等接入等互惠服务。南北两部分按光纤数和信道容量分别拥有中国电信全国干线传输网70%和30%的产权,以及所属辖区内的全部本地电话网。(李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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