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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率先强制施行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08月01日 09:00

    从今天开始,重庆市将在全国第一个强制施行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违法行为所涉及商品房交易金额的5%-10%的罚款。

    据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人士介绍,强制施行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主要是为了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减少交易中的面积纠纷,有助于老百姓明明白白购房。过去开发商卖房一般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一些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蒙蔽购房者,或者在商品房销售面积上做文章,造成建筑面积缩水,侵害消费者利益。

    据了解,重庆市是目前全国第一个强制实施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城市,房地产市场较为成熟的广州、上海、北京等城市,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仅是一种选择项目,开发商可以根据楼盘的实际情况甚至个人意志选择一种或多种销售计价方式,政府并没有强制要求开发商该怎样对产品进行计价。

    重庆人大常委会6月通过的《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则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商品房的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该条例从今天开始施行。(黄豁、徐旭忠)



     新闻背景:为何要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重庆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第一个在国内强制施行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这一改革的背景是什么呢?

    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处长曾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最大的目的在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购房,最大限度地减少房地产交易中纠纷,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曾强说,过去重庆商品房的销售主要采取“按建筑面积计价”方式,即购房人购得的房屋所有权面积是套内面积加上应分摊的共有共同面积之和。这种方式存在不便民、不透明、也不利民的三大弊端。

    ——不便民,按建筑面积计价不便于购房者自我计算。房屋产权面积测量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共有共用建筑面积范围的确定与测算更为困难,普通购房者不熟悉,加之受测量仪器与专业限制,代理测量市场尚不发达等因素影响,购房者要测出自己的房产面积比较困难,难以实现明白购房。

    ——不透明,商品房销售面积问题在交易中透明度不高。由于购房人难以自行科学测量,而商品房预售人又只能提供预售面积预测绘报告书,部分开发商受利益驱动,还通过各种手段改变已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率或已预售房的户型、结构、环境整体布局,让购房者蒙在鼓里。

    ——不利民,按建筑面积计价不利于保护买房者的合法权益。部分开发商利用制度缺陷,在商品房销售面积上做文章,套内建筑面积“缩水 ”、加大公摊面积的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重庆市商品房交易面积纠纷约占交易总件数的1%左右。

    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就简便易行,普通老百姓用常规方法即可测算出来,让购房人明白购房。这种方法透明度高,购房者只用关心套内建筑面积,不必为公摊的多少引发交易纠纷;其次是便于群众自我测量计算,属于预售的,在平面图上购房者自己可以量算,购房者心里踏实;此外,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权益。按照房屋预售面积测量报告,对公摊部位有明确的说明,同时在商品房合同及商品房权属证明中载明了公用部位和设施情况。



    相关资料:套内建筑面积自己测

    “套内建筑面积”,购房者用常规的方法就可以测算出来,十分方便明晰。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购房者根据基本的几何知识就可大致测出房屋内净面积。墙体面积一搬来说,套内非承重墙(单墙)的厚度约为14-15厘米;承重墙约28-29厘米;周边墙约14-15厘米。购房者确定各墙的性质后,结合计算标准,就可大致算出套内墙体面积。



    新闻分析:购房者、开发商的双赢——重庆

    重庆在国内率先改革商品房计价方式,强制实施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在国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购房者、开发商当中更是引起了冲击波。

    重庆的改革首先是获得了广大购房者的认同和支持。据重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调查,有71.6%的被调查者希望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被调查者选择的理由主要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使购房者在面积问题上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和主动权,而且不易发生面积问题的纠纷”,与之相比,公摊面积的复杂对于没有专业知识的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大难题。

    大多数开发商对这一改革也持认同的态度。一位房地产商说:“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对于开发商来说,意味着公平交易和诚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同。”开发商今后不用向业主解释太多面积差异的产生原因,不必向业主说明哪些该分摊哪些不该分摊,减少了与业主的矛盾。

    令多数开发商看好改革的原因还在于:先行一步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开发商已经尝到了甜头。重庆某房地产集团2001年5月开始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结果大受购房者欢迎。虽然该集团开发的楼盘当时交通还不方便、社区配套还不完善,但依然创下了15天销售出223套住房的销售纪录,目前该楼盘已经完成销售2亿多元。购房者的认同无疑是开发商最大的信心。

    但也有的开发商担心,新的计价方式可能影响到房地产开发的质量。对一般买期房的人来说,会把注意力集中到居住面积的大小上,而不再关注公摊面积的大小。这就有可能给一些开发商可乘之机--尽可能地追求产品的套内建筑面积,压缩公摊面积,降低环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设施的质量。

    对于开发商的担心,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多数业内人士都认为:新的计价方式会提高房地产开发的质量,市场会更规范。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处长曾强认为,在重庆市目前地产的供求基本平衡,而且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开发商想不顾环境与配套,通过压缩公摊面积来“占便宜”,结果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必定被淘汰出局。

    现在购房者的消费心理也日趋成熟,除了注重房屋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外,更关注房屋设计和环境,目前流传的“购不购房看户型,掏不掏钱看环境,满不满意看管理”三句话就代表了购房者的理性消费观念。只有设计科学、布局合理的户型,老百姓才有购房意向;只有公共部位设计合理、环境优美的房屋,老百姓才真正掏钱买房。

    重庆某房产集团的负责人说,为了获取利润,开发商必然根据市场需要,开发更多设计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商品房。因此,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肯定会推进开发商在配套设施和环境上提高标准和档次,而不是降低。(黄豁、徐旭忠)



责编:杨洁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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