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首页 > 新闻频道 > 财经新闻


举报生产、销售假农资行为可得1万至15万元奖励   
08月21日 02:25

    今后凡是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进行举报者,将可获得1万至15万元奖励。

    在今天由农业部举行的农资打假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公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这一办法确定以下四种行为属举报范围: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停用、淘汰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应取得而未取得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证件不齐全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的农业生产资料;其他严重违反农业生产资料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假售假活动。

    据农业部市场司副司长张天佐介绍,奖励办法中所指的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是农药、兽药、种子、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农业部设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提出具体奖励人员和奖励金额。奖励办法强调,农业部受理举报案件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居住地及有关资料。

    农业部同时公布了农业生产资料打假投诉举报电话:

    农药:010-64192810,64194066

    兽药:010-64192829

    种子:010-64192079

    肥料:010-64192810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010-64192848

    农机及零配件:010-67347472

    渔机渔具:010-65066115,64194378。



责编:晓星 来源:新华网




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