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房地产秩序 深圳四大举措棒喝“炒房”
央视国际 (2005年04月04日 15:49)
CCTV.com消息(15点新闻):为规范深圳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房价非理性上涨,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日前就遏制非法炒卖房地产行为出台四条重大举措,打击炒房行为。
这四大措施的内容是: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前发生“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等行为,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年审扣分、暂停相关业务的处理,并视情节依法进行查处。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15个自然日内,必须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逾期不申请备案者,主管部门将暂停其售房业务。
三,《房地产买卖合同》备案后,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不予办理解除合同备案手续。
四,已批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及套数,国土房产局将通过其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以保证房源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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