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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细节决定成败” 

央视国际 (2005年04月12日 14:54)

  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中国光大银行在广东的一个支行副行长因采用虚假手段向银行骗贷9500万元东窗事发,于本月7日在广州市中院出庭受审。这是中国最大的几家商业银行最新一起暴露出来的违法大案。

  当下,被称为“背水一战”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呈现出两幅似乎相互矛盾的图景:一方面,是改革在整体上取得了积极进展,获得高层领导人肯定;另一方面,却是微观层面上大要案频现,引起人们对改革成效的质疑。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事实上,这两幅图景都是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程的真实描述,即改革在沿着正确的大方向迈进,但是,在执行中却要面对大量具体而极具挑战性的问题,所谓“魔鬼在细节中”。

  年初以来,中行、建行、农行曝光了多起基层机构发生的大案要案。建行董事长张恩照则因“个人原因”辞职,引起海内外的纷纷揣测。

  “出现这些案件,并不能否定银行改革的方向和取得的成效,更不是‘灭顶之灾’,”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李扬说,这些案件基本上是前些年发生的,是在深化银行改革、加强监管的过程中,对历史问题的一种揭示。他相信,这两年国有商业银行的安全情况应该是变好了而不是变坏了。

  这位专家说,案件的曝光也表明银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在增强,“而‘透明’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值得欢迎的事情。”

  李扬指出,这些案件的发生有助于找出银行改革“细节中的魔鬼”。毫无疑问,人们会因此进一步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发现薄弱环节,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

  上周,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北京考察时着重强调:要坚决遏制银行案件回升势头。他指出,这些案件的一些主要特征是:发生在操作风险领域,内外勾结案件凸现,大部分集中在基层。

  刘明康分析说,案件的发生,是旧体制弊端、当前社会矛盾、社会信用环境以及传统银行文化等多种因素相互交织与作用的结果;也是商业银行自身管理体制不完善,基本制度执行不力、内控制度不落实和对基层机构特别是对机构负责人管控不到位造成的。

  中国银行4月2日主动披露一桩金额高达6.45亿元的骗贷案后,其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坦承,“在我们银行内部确实内控机制薄弱,风险管理有缺陷。”

  曾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的史美伦说过,“最好的改革时机总是在有丑闻出现时。”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正在进行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

  人们注意到,银行大要案件曝光后引发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中行成立了内部控制专家小组,改进问责制,并展开“拉网式”大检查;建行在强化内控机制、防范案件方面启动了三项改革举措;银监会迅速出台了关于防范操作风险的13条要求。

  专家们普遍认为,大要案频发不仅反映出国有银行内控和风险管理方面的缺陷,也反映出外部监管、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上市后可能导致更大的风险相比,此时“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说,中国金融监管的一大问题是静态化、事后化,强调行政审批和管制,缺少动态的、预警的、以风险为导向的市场化处理方式。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秦池江认为,银行不断出事,也说明简单地拷贝国外经验、自上而下地灌输式改革是不行的,改革必须要适应中国国情,必须要建立“动力机制”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以实现自下而上的有效创新。

  根据计划,中行、建行的股份制改革试点将分“三步走”,即财务重组、公司治理改革、资本市场上市。目前,改革正处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积极准备上市的攻坚阶段。

  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指出,一年多来,两家试点行的股份制改革已初步实现“形似”,“但是,从‘形似’到‘神似’还将有一个漫长过程,特别是最近连续发生在试点银行的案件,更说明了‘神似’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已经初具大模样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接下来面对的就是大量具体而微的制度建立、创新和完善环节,此时频频曝光的案件恰从反面揭示了着力点。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银行改革已进入“细节决定成败”的关键阶段。

责编:常颖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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