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财经新闻 > 正文

首试解决制度缺陷 专家热评股权分置试点启动 

央视国际 (2005年05月09日 10:34)

  中国证券报消息 今天是节后第一个交易日,4家股权分置试点公司已经停牌。对于这项重大制度变革,曾经为之积极呼吁的业界专家持何种态度?记者昨日热线联系了几位专家。

  “如果说2005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转折之年,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就是转折的开始。”

  “着眼于解决制度缺陷,而不是以减持、套现为目的,这是与过去历次试点根本不同的地方。”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这样评价此次试点。

  上海睿信投资公司董事长李振宁则进一步分析,过去是希望从证券市场套现去解决政府认为更加紧迫的问题,如社保等,其解决方案必然损害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而此次试点的历史背景、理论基础、认识水平和出发点已经完全不同于以往。

  李振宁说,尽管由于宏观调控延迟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但这毕竟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为解决自身的基本制度缺陷做出的第一次尝试。如果说2005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转折之年,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就是转折的开始,这将成为中国证券史上划时代的事件。

  “尽快推出以绩优大盘蓝筹股为主的第二批试点企业,以提高样本的代表性,弘扬价值投资理念。”

  首期试点公司在众多猜测中亮相,大家可能会总结其“选秀”标准。但既然是着眼于解决资本市场制度缺陷,是所有上市公司都要面临的问题,那么何谓标准?

  华生说,如果规定试点标准,就表示够标准的公司可以解决股权分置,而不够标准的就不能解决,这跟整个改革的方向是不一致的。“试点不是选标兵,选模范,做试点不是对非流通股的优惠,不是说选上谁、谁就捞了一票。各类企业都要试,否则只选几个好企业试点,其他企业都学不了,这样反而是错的。”“重要的是要有典型性和相当的普遍性,试点成功后具有推广的价值。”

  有关人士就曾明确表示,首期试点公司中各种类型控股的都有,几家试点方案也可能都是不一样的,这要由市场去评判、探索。但首期试点为了减少试点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可能会有条件,会把复杂情况剔除得比较多一些。比如要求过去三年连续盈利,无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证监会警告以上的违规行为;没有大股东占用,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没有A股以外其他股份等。但他强调,这些是为了减少试点期间复杂性、减少不确定性的必要安排,就象研究问题时会把各种复杂情况抽象掉一样。将来推开以后,各种情况的上市公司都要付诸改革。

  华生说,选择试点先易后难,并不是排斥其他人参加,而是为了保证试点启动时的平稳,不会引起过多争议。所以首期试点没有硬性标准也会有所掌握,这些是题中应有之义。

  对此,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承认,试点启动时可能对公司有些条件,这确实容易造成误会,但股权分置肯定是所有公司都要面对的问题。

  对于今天首期亮相的试点公司,李振宁说,有些好公司未能入选,特别是样本中缺少有分量的大盘蓝筹股,可能会降低其市场影响力。并建议“尽快推出以绩优大盘蓝筹股为主的第二批试点企业,以提高样本的代表性,弘扬价值投资理念。”

  “试点通知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制度上的安排,使投机操纵的意愿和可能性都较小。”

  李振宁说,这种保护是通过制度安排进行的。流通股单独表决的要求,使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行使投票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引入券商作保荐人,实际是让券商为上市公司改革预案所作出的承诺和预测提供担保;券商与投资者紧密的关系,以及为公众投资者行权提供便利的要求,有利于投资者表达意愿等。

  但资本市场的任何一次变革,可能都无法回避关于炒作这个命题的讨论。华生承认,任何试点都可能存在一些内幕人士利用消息提前进行炒作,但如果解决股权分置只是先后的差异,是所有上市公司都要做的工作,这个事情本身投机操纵的意愿和空间就很小;其次,市场经历了前一段时间若干次的炒作后,炒作作用越来越小,今天试点公司名单一公布就停牌,根本没有炒作空间。

  林义相进一步分析,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想通过购买流通股参与股权分置分类表决,监管措施规定交易5%以上就要举牌,这样股价被抬起来,流通股就干脆让出股权了。但他强调,以后一定加强市场监管,杜绝非流通股东用别人的名义购买等行为。

  “如果股权分置没有解决到一定程度、市场还没有形成牢固的补偿的概念,在这之前实现‘新老划断’,实行新股全流通,对股市将是灾难性的。”

  在华生看来,管理层提出“新老划断”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如何划断,才是对管理层真正的考验,是测试管理层基本立场、基本态度的一个试金石。因为试点还没有出来,现在划断条件还不成熟,但他认为,现在应该明确宣布,试点期间股权分置的新股停发,直到条件成熟推出新股全流通发行,“不然试点没试几个,股权分置新股又上了一堆,解决的还没有新冒出来的多,哪天才能解决完?”

  对此,林义相持不同观点,“我不愿按照试点的逻辑来考虑有些问题,做多少家才算试点?”对于解决的还没有新发的多,他认为这并不矛盾,“怕什么呀,现在是要找到办法,办法找到以后放开不就行了。但是非流通股股东一定是要有让步的,方案里一定是要体现含权的。”

  他认为,“如果股权分置没有解决到一定程度、市场还没有形成牢固的补偿的概念,在这之前实现‘新老划断’,新股全流通发行对股市将是灾难性的。”

  李振宁说,只有股权分置改革样本积累到一定数量,比如几十家,投资者形成了老股含权预期、改革全面铺开后,才有条件实行新股新办法。对几家试点后立即出新股新办法的担心是没有根据的。

  他还建议,为配合改革试点,一些原准备A+H发行的超级大盘股,可以暂缓发行A股,那些无关国民经济全局的中小盘、甚至是重复建设的公司,更没有理由继续按股权分置发股票了。应当让所有未发行公司,按全流通方式重报材料,待新老划断后再发。

责编:马芳  来源:

本篇文章共有 1 页,当前为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