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来龙去脉
央视国际 (2005年05月10日 01:32)
CCTV.com消息(午夜新闻):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前二者占总股本的70%,都不能上市流通。同样的股权拥有不同的价格,享受不同的权力,“股权分置”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中国股市的发展。
作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一种尝试,2001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国有股减持”。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国有股存量出售的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4个月后,2001年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
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国有股减持政策被正式“叫停”。
2004年2月初,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国九条”,其中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4月29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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