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8月30日 19:06 来源:
连日来,各种媒体的受众纷纷加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讨论。这表明,多年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令人心理失衡。从媒体受众讨论的情况看,人们关注的焦点局限于个税起征点。绝大多数人的观点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65%来自工薪阶层。希望通过这次改革,能够减轻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们要求提高起征点是有道理的。事实上,多年一贯制的以800元为起征点,是把税收的重点放在了挣有限钱的低收入群体身上。如果上调到1500元,多年来存在的问题还是不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解决。所以多数人希望把个税起征点上调到2000元,并且允许各省(市)浮动。
公众如此关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反思了。毋庸讳言,近20多年来,是我们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但同时也是两极分化速度最快的时期。虽然没有出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景象,但富人一顿饭够穷人活一年的情形并不罕见。有些富人有钱没处花,大把大把地掏给“小姐”、扔到赌场;许多穷人有病没钱治、有学上不起。对于这些问题,当权者们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知肚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征收个人所得税事实上存在的“刑不上大丈夫”问题无疑是重要原因,那些挣多数钱的高收入群体,就是“大丈夫”。如今,党和政府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解决由征收个人所得税带来的社会不公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然而,笔者以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似乎不应局限于个税起征点。事实上,这些年来给挣有数钱的低收入群体带来经济压力的不只是个税问题,还有其他问题,应该利用讨论个税问题的这一契机一并提出,以引起各级当权者的注意。
首先要说明,如今的贫困阶层,已经不单单是老少边穷地区的部分群众了,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只要是没有灰色收入的,都在贫困阶层之内。仅以笔者了解到的情况来说,吉林省至少有两个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一般每月只挣五六百元,新参加工作的教师,每月只挣二三元。这些人当中没有灰色收入的占98%以上。想想看,他们除了解决充饥问题,还能解决什么问题?
可是,面对这样一些人,当地当权者们却把名目繁多的捐款任务向他们摊派。有的地方在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工作上,除了组织党员、干部开会,领导朗读秘书写的讲稿之外,再就只有一件事:组织党员、干部捐款。有些党员、干部每人每月只挣三五百元,一年却要三番五次地捐款,每次捐款都在一二百元。想想看,对于这些低工资、没有灰色收入的工薪阶层来说,是否有雪上加霜之寒呀?而那些有灰色收入的当权者哪里能体会到他们的苦衷?
当然,我并不否定组织党员、干部捐款向社会献爱心的积极意义。我只是说当权者应该体贴一下普通的工薪阶层,他们已经进入贫困阶层了,别再把他们当成有钱人了。当权者如果有正义,有本事,应该考虑怎样把自己职务消费的钱节省下来,用于扶贫济困;应该考虑怎样动员富人多些善事义举。只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组织低收入的普通党员、一般干部捐款,从思维来说,是懒汉思维;从行为来说,是无能行为。
构建和谐社会,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是解决两极分化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把关注的焦点局限于个税起征点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关注的还有许多,其中包括无节制地向低收入工薪阶层摊派捐款任务的问题。(作者:罗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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