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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新闻30分):我们继续来关注废电池的报道。如今废电池回收难,处理更难,有关部门给出的理由是缺乏成熟技术和经济条件,但是有关专家认为,这不应该成为废电池难回收的借口。
在德国生活了8年的李皓,是一个从事环境研究的学者,1996年回国后不久,她根据在国外的生活经历和研究成果,发表了一篇呼吁回收废电池的文章。可2003年,有关部门提出,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回收低汞无汞的一次性废电池。
北京地球纵观环境科普研究中心博士 李皓:这就是很大的一个问题,在缺乏有效的技术条件下,像德国,当时也还缺少技术,但是他把(废电池)集中起来,和有处理技术的国家合作,引进这个技术。
在我国,与电池相关的部门有环保总局、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等好几家,其中负责废电池回收处理的监管部门是环保总局。专家指出,作为废电池回收处理的监管部门,除了政策制定得要合理,管理手段还要更科学。在日本,不但通过立法把废电池作为国家指定再资源化的产品,主管部门——日本经济产业省还积极指导,成立了由生产商、使用者共同出资组成的电池回收法人团体。
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法研究所 教授 汪劲:像日本这种做法,就是把废电池的回收处理,在行政化管理的同时加入了市场化运作,政府就得把自己的位置摆正了。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教授 毛寿龙:政府一定要站在一个比较核心的位置,来明确自己在不同环节的责任,然后来组织,来推动。
专家认为,不仅如此,政策制定后还要根据发展变化不断进行修订。像欧盟过去只回收2%的一次性电池,不久前重新规定,要求这类电池必须100%回收。专家强调,在我国特别要考虑到如何制定优惠政策,让环保组织和企业感觉到回收处理废电池有赢利空间,从而形成良性回收网络。
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法研究所 教授 汪劲:政策的制定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随着技术等社会条件的变化,政策也应该是随之与时俱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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