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体育 | 娱乐 | 经济 | 科教 | 少儿 | 法治 | 电视指南 | 央视社区 | 网络电视直播 | 点播 | 手机MP4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社科院报告:上市公司治理改进大部分是走形式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0日 14:35 来源:

  经济参考报报道:“到目前为止,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改进还主要是迫于监管部门压力,形式上的改进多于实质上的改进。”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司治理中心刚刚发布的“2006年度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的结论。

  本次评价结果显示,所有100家样本公司治理综合得分平均值为56.08分,最低分46.59分,最高分67.54分,中位数为56.17分。“这一系列数字说明,中国上市公司100强的公司治理仍处于中等水平。”该报告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司治理中心主任鲁桐说。

  “2006年度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指出,中国上市公司管理治理已经进入全新发展时期,2006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总体已经比2005年有所改善,但改善的幅度很小。以综合评价得分来衡量,总体水平只提高了4.25%。这种改进主要来自于“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和“对股东的平等待遇”等强制性规范方面监管标准的提高,而在较为实质性的“股东权利”“董事会的责任”和“利益相关者的作用”这三个方面,治理水平有所下降。出现这种现象表明,到目前为止,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改进还主要迫于监管部门的压力,形式上的改进多于实质上的改进。

  在本年度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各部分中,“信息披露和透明度”部分平均分为80.8分,“对股东的平等待遇”部分平均分为68.75分,“董事会的责任”平均分为45.87分,“股东权利”平均分为37分,“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平均分为21分。也就是说,本年度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方面相对做得最好,然后依次是“对股东的平等待遇”“董事会的责任”和“股东权利”,“利益相关者的作用”与公司治理的最佳实践差距最大。

  报告表示,中国上市公司100强的公司治理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信息披露方面。在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下,中国上市公司基本都能做到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但是,“在给予这种遵守规范的信息披露行为以肯定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中国上市公司还缺乏主动和自觉利用现代沟通方式进行信息披露的积极性。”

  报告指出,在股东权利和董事会职责这两个现代公司治理的硬性和核心领域,中国上市公司100强的表现离公司治理最佳实践还有很大差距,更不用说相对比较软性的利益相关者作用领域了。总体来看,即使是这些中国100强上市公司,其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也还是要从保障股东权利和提高董事会责任等这些基本问题的解决上做起,努力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运作层面上引入和落实一些普遍公认的公司治理最佳实践做法。

  据介绍,“2006年度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的评价对象是《财富》杂志(中文版)根据年收入排列的中国上市公司100强。评价根据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在“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对股东的平等待遇”“董事会的责任”“股东权利”,以及“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各方面的得分,来计算公司治理评价综合得分。本次评价的信息源包括上市公司的公司网页、公司年度报告、公司季度报告、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公告,以及各证券交易所公告等公开信息。记者 方烨

责编:吴田甜

相关视频
更多视频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