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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根除手机不良信息毒害青少年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1月02日 15:47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公安部、信息产业部、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从今天起全面启动打击手机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11月1日央视国际)

  据2004年底统计,我国的手机用户人数已经达到3.35亿人,年内将会超过4个亿。全国平均每天有5亿条短信在发送。手机短信业务在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便捷和实惠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在利用手机短信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其社会危害性日益凸现,严重地干扰了人们的生长工作、生活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和谐和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危害当前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一种公害。(见11月1日央视国际消息) 在公安部门列举的利用短信息实施违法犯罪的第二种情形就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的信息,或者是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 随着短信业务在青少年中的普及,黄色短信也开始出现在许多青少年的视野里。有的青少年认为,发个黄色短信给朋友,就像打个招呼一样,不必大惊小怪。而有关专家却认为,淫秽、色情短信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小觑。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强,黄色短信等一些不良信息对孩子的影响,虽然比不上网络的威力大,但也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之间利用黄色短信来沟通交际,这是成人之间存在的畸形现象在孩子们中间的反映。长期下去,孩子会以为这些东西都是正常的,不利于形成正确的交往方式。因此有识之士呼吁,就像清除网络垃圾一样,对于手机上的“垃圾”也应予以关注,要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洁净的通信网络空间。

  像所有的文明进程中引发的新的社会问题一样,治本只有寻求法律,据权威人士称,我国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在近期正式出台,乱发“黄段子”将承担法律责任。从立法上来防止手机“黄段子”是必要的,至少能给那些乐此不疲者以法律的威慑力,让他们不敢去铤而走险,想发就发,色情泛滥。

  然而,仅仅是一条文字短信息,它的可复制和转发等便捷特点决定了它传输速度之快,影响人群之众,是法律触角无法穷尽的。“乱发黄段子将承担法律责任”,定一条罚则看似简单,但操作起来面广量大,相当棘手。如果仅靠一阵专项执法风暴其结果能像整顿黑网吧一样就不错了。我们可以想像一下,在执法和司法资源还很紧缺的今天,熟人朋友或同学间发一条“黄段子”,要调动多少专业监控的设备和人员来取证,又要部署多少现场执法人员进行简易程序的调查处罚?在目前尚有若干远比手机“黄段子”还要紧迫的社会问题亟待依法查处的大环境下,完全依靠法律来净化信息通讯市场,显然是纸上谈兵。

  笔者倒是觉得应该把这件由市场派生出来的问题首先交给市场去处理,电信运营商在思想要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从公益目的出发,采取一系列商业的和技术的措施。一是主动向自己的客户发送友情提示的短信,请用户自觉维护信息通讯秩序和公共道德,并以月度为单位对自律的客户进行抽奖,奖励手机话费或奖品。二是配备专门人员监控抽检短信内容,发现“黄段子”飞过的立即采取短信警告、扣除话费、直至停机的商业处罚。三是与第二代身份证鉴证系统“无缝链接”,将经警告后仍无不改正且发“黄段子”两次以上的用户,直接抄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按治安处罚有关法律处理。

  只有标本兼治,才能根除手机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毒害青少年之患。(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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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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