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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承鲁院士:学术重“学”更重“德”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4月13日 07:45 来源:

  人民日报消息:违反科学道德的表现形式虽然可以各不相同,但其核心问题是企图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可以表现为以下各种形式。

  一、伪造或篡改原始实验数据。

  忠实于原始数据,是科学研究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发表根本没有经过实验的数据或随心所欲地篡改数据以适应自己主观的需要,都属于伪造数据的范畴。

  不仅绝对不能对原始数据作任何人为的修改,同样也不能在得到不同结果时,对不同数据根据主观愿望,作人为的取舍。为了说明自己企图说明的问题而随心所欲修改甚至伪造数据,不仅是对科学行为原则的违犯,更是严重违反科学道德。这实际上也是最愚蠢的,因为客观现象有自己特定的内在逻辑性,各组数据之间有一定的内在关系。伪造了一组数据后经常会发现与其他组数据互不兼容,当然真实的各组数据间有时也会有互不兼容的现象,但找到真实数据互不兼容的原因,有时会导致重要的发现。

  二、抹煞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

  科学研究贵在创新,一篇在严肃的科学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必须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否则就没有发表的必要。但是所有的科学研究又都是建立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之上,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因此又必须对前人的工作给以充分的评价。

  三、伪造学历,伪造工作经历。

  近年来我国强调高级学历,这对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无疑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另一方面,一些人俟机而动伪造学历,市场上假文凭泛滥。最近海外归来学者逐渐增加,同时伪造国外学历的情况也时有发现。

  四、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剽窃他人成果包括搬用别人论文的个别段落、实验数据和图表等。现在在我国还发现居然有人基本上抄袭别人的全篇论文!也有人用别人的结果,略加改头换面作为自己的结果予以发表,同样是违反科学研究道德的剽窃行为。

  五、一稿两投甚至多投。

  国际上的惯例是一篇研究论文绝对不允许同时投往不同刊物,只有在被一种刊物退稿之后才能投往另一刊物。把同样内容的一篇论文改头换面又作为新的论文去投稿,把相同的一套数据采用不同的排列组合方式或表现方式变成多篇论文去投稿发表,都是变相的实质上的一稿两投,这些做法都是不能允许的。

  六、强行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

  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或用现在的流行术语谓之搭车。特别是利用职权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强行署名,是一种典型的不劳而获的不道德行为。论文署名首先是责任,其次才是荣誉,试问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的强行搭车者,你能否在论文发生严重错误时,为论文负责?

  科学家有时也会犯错误,无论是实验结果或根据实验结果所得出的推论与结论,都可能有错。在一个人几十年的科学生活中,完全不出错也许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如何对待错误,最好的办法是自己尽快改正错误。

  对于简单的错误,如个别文字或数据的错误,可以在同一刊物上自己发表一个简短的更正,较为复杂的错误可以自己在以后发表的有关论文中,找出正确的结果或结论,自己承认并且自己改正错误。当然在这样做的同时,要有充分的把握,不要一错再错。如果正确的结果不是短期内可以得到的,也至少应该在以后的论文中提及并予以纠正,以尽量避免错误结果被人一再引用。

  犯了错误之后置之不理是一种错误的做法,这样做只能让别人认为作者或者还没有认识到,或者根本不承认自己的错误。让错误的结果继续被人引用,在文献中不断流传,一直到被人指出为止,只能损害作者的科学声誉。如果让类似情况发生多次,就会对作者的声誉产生无可挽回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在错误已经被人指出以后,不仅不承认错误,反而不顾事实,对自己的错误,继续片面夸大并予以宣传,甚至压制别人揭发自己错误的论文。这些都是严重违反科学道德规范的做法,只能引起国内外同行的耻笑,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抵制和谴责。

  (邹承鲁 中国科学院院士;本文摘自作者过去发表的文章)

责编: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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